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现状与未来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保险。2012年11月1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签署了《农业保险条例》,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已经有了法律的保障。据有关统计,我国农业保险的规模已经达到320亿元,是亚洲最大也是世界第二大实施农业保险的国家。
农业保险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及其关系
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大的利益相关者:一是农民,包括个体的农民、农民家庭,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合作社等;二是各类农业保险企业,包括农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三是政府。
相应的就涉及到以下三类关系:一是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政府作为农民利益的代表,通过支持农业保险保护农民的收益;农民则要履行其职责,通过农业生产,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二是政府和农业保险企业的关系。本来二者之间是相对独立的,但是由于政府不具备开展农业保险的业务资源,因此需要借助农业保险企业的业务优势,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农业保险企业更愿意得到政府的补助,但是政府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补助则需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三是农业保险类公司跟农民之间的关系。公司当然要为农民服务,但是二者之间是一对博弈的关系,博弈的结果是合作博弈还是零和博弈?这取决于二者利益取舍的结果。
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目标是什么?
我国的农业保险能够发展的现在的规模,跟政府的支持有直接关系。政府可以通过农业保险,规避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风险,实现农业生产的稳定,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民收入水平的问题,从而实现中国总体经济水平的稳定和中国社会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具有更重要的政治意义。
农业保险的实施模式
从农业保险的实施模式看,不外乎商业化的农业保险,互助合作化的农业保险,以及二者结合起来的农业保险三种模式。农业保险发展的国内外经验都表明,完全市场化难以保证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对此国内外保险业理论界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论述。作为准公共性产品,
在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是必然的,可以通过竞争提高农业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关键在于是在农业保险的哪个环节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更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现在国内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农业保险的运行环节引入了市场机制,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市场化的其他一些具体措施可以随着农业保险的发展进一步完善。
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应该侧重公益性环节
由于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因此不可能完全由政府包办,而是应该从公益性环节进行支持,把市场能够有效运作的方面交给农业保险市场运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是必然的选择。因此合作互助农业生产模式与农业保险的结合应该是更加合理的农业保险模式。
政府首先要支持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提供各种险种的农业保险,鼓励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政府还应该支持农业保险类公司。如果这些公司不能获得一定的利润,没有公司的参与,农业保险也就失去了专业的技术支持。但是又不能让公司把政府的支持当成暴利的来源,毕竟政府的支持来自于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不应该成为企业牟利的目标。政府应该怎样、以何种力度支持农业保险类公司实际上是制度设计的产物。合理的制度设计应该能够避免企业套取财政资金,但是又能够给予企业一定的财力支持,调动他们从事农业保险事业的积极性。
农业保险发展的风险和未来
农业保险的三个主体都会核算农业生产的成本-效益关系。政府的支出就是其成本,但是其收益应该包括一些非物质化的收益,例如通过稳定农业生产带来的农村和社会稳定,虽然这些收益难以利用货币度量,但都是政府代表整个社会追求的目标。现代西方公共经济学理论对此也有一套成型的核算方法可以参考。
农民参加农业保险肯定也要测算成本和收益情况,对于小规模的农户而言,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家里只有一亩地的农户肯定不会参加农业保险,因为成本太高了,只有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才会有参加农业保险的动力。
保险公司肯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历史上曾经有过保险公司开展农险的经验,但是由于农业生产的风险太高,在没有政府支持的情况下,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搞不下去了,原因就是赔的多,赚的是。这些年随着我国政府财力的增长,政府有能力支持农业保险,政府支持的力度越大,农业保险发展就越快。但是支持的方式、范围和环节是政府需要有谨慎的设计。无论如何,只要净收益是负的,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干的!
农业保险是政府支持推动下形成的一个特殊险种,政府作为支持农业保险的重要力量,需要避免成为只会掏钱的“冤大头”的风险,当然也要避免在农业保险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贪污腐化风险。
同时还要避免农民、农业保险类公司出现骗保或者套取财政资金的道德风险。实际上在有些地方已经出现,农业保险公司和农民联合起来,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问题。也存在农业保险公司在服务农民过程中服务不到位、险种不全、赔付不到位或者出现偏差等问题,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在有些地区已经出现过问题……。
但是应该看到,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农业保险体系,我国的农业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靠天吃饭的历史,走向全社会共担农业生产风险的道路。适合我国“三农”国情的互助农业保险模式应该是未来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方向。
相信当有一天,农业保险体系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农民和农业保险公司都是在为着促进农业生产而努力,而不是单纯为着获得政府的财力支持而努力,这时的农业保险才是真正发展成熟了起来!
作者:范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