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angsuo 发表于 2014-1-21 10:37 
我们可能有误解。
政教合一的“教”,不是被信仰的“教”而是被利用的“教”。教用于统治,并且是统治基 ...
在中世纪时,欧洲政教合一的“教”,就是被利用的“教”。教用于统治,并且是统治基础。具有你所总结的政教合一国家的特征:
1 强迫民众接受宗教教义,不允许民众怀疑甚至提出合理的疑问。统治集团豢养一群犬儒,用不值得一搏的证据试图证明宗教教义的合理,宗教故事的真实。
2 统治集团本身不信仰任何宗教教义,教义只是其维护统治合法的幌子。
3 大教主的权力原高于世俗领袖,甚至大教主兼任世俗最高领袖。
4 任何怀疑,或者试图怀疑教义的民众,会被隔离甚至处死,或者说被“专政”
5 国家没有保卫人民的武装,纳税人的税负被用于组建宗教卫队
6 世俗开支同宗教仪式开支不分,宗教任何仪式都是敛财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