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8年底,有46个国家和地区的196家银行在华设立了237家代表处;有12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了28家外商独资银行、2家合资银行;外商独资财务公司有2家。2008年,在银监会的积极引导下,有近六成的外资银行我国东北和中西部等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空白或较少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优化了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合理布局。
2008年,银监会新批准7家外资法人银行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开办国债承销业务,允许外资法人银行发行银行卡。截至2008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58家、外资法人银行27家,获准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外资银行机构数量5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