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ather3891 发表于 2014-3-4 15:31 
对自杀者的评价甚至贬低毫无意义,因为外人不是他,永远不能体会他内心的苦楚
自杀也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社会人不能只顾自己感受”,但社会人在无法面对的情况下只能先顾自己的感受,这是很正常的行为。当人连自己都负担不了,怎么可能还想着别人。
文革期间那么多人自杀,难道都仅仅是不负责任可以一语评价的吗?难道都是“懦夫”二字可以概述?
自杀不是好事,不值得鼓励,但是自杀是自然界留给人(哪怕是社会人)对自己生命处置的一种权利,是个人就有权选择,也有自己的理由选择。
也许有人觉得慷慨死去是懦夫,但有人觉得屈辱活着是懦夫。敢屈辱活着的人未必敢选择死去,敢慷慨活着的人也未必敢选择苟延,所以不能认定另一种选择就是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