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你提到的这个情况农村很常见,理论上讲都是违法的,只是现在因为涉及到农民的利益问题、农村的组织问题,国家、ZF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般来说,涉及到财产转让都会签订合同,明确不得反悔、反悔赔偿损失多少等等。像你提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估计也会订一个合同。只是,由于土地转让本身是违法的,按照《合同法》规定转让合同自始无效,交易对手可能因此主张恢复原状。
按照你的说法,主要的目的是先把土地转让过来,然后等开发补偿?如果是这样,如果补偿款比现在转让款高,你提到的农民极有可能反悔的,而且打起官司来法院也会支持他的主张。要说风险,是肯定存在的。
关键就看怎么跟人家谈,价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