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西藏和新疆等地区羊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由于强免疫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高,一旦出现疫情需及时扑杀,所以强免可减少疫情传播及经济损失。
强免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由各省ZF每年进行春防(1-3月份)和秋防(9-10月份)两次招标采购,免费发放给农户(通过地方防疫中心)或养殖场。而非强免苗则由规模养殖场或散养户自行采购。
表1:我国法定动物疫病分类

除强免疫病外,养殖场仍面临二、三类动物疫病的困扰,以猪病为例,猪圆环病、喘气病、伪狂犬病、猪丹毒、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和猪乙脑等疫病常在养殖场出现,此类疫病只有市场苗才能覆盖。
图1:疫苗分为传统和新型疫苗两大类

图2:常见疫苗类型

我国市场以传统活疫苗和灭活疫苗为主,后者占据了约70%的份额。从疫苗的研制技术角度分析,可将疫苗分为传统疫苗和新型疫苗两大类。随着生物技术进步推动,正如人用疫苗市场所发生过的变革一样,基因缺失疫苗、亚单位疫苗等基因工程疫苗将逐步成为未来兽用疫苗市场的主导产品。
1)从目前市场的实际应用来看,弱毒活疫苗的接受程度逐渐提高,因为活疫苗防控疫病的效果要比灭活疫苗好,但是大家比较担心的仍然是弱毒或疫苗的安全性问题。通过对比后我们也发现,弱毒苗综合来看优势较多,而灭活苗的最大优点在于其稳定性和安全性较高。
弱毒活疫苗,一次单剂量接种后就能诱导免疫,且生产费用低廉,不过其在生产期间存在将病原扩散或污染其他制剂的安全性危险;灭活疫苗,不能诱导类似活疫苗的高免疫反应,但其使用起来安全且适合用于怀孕母畜。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生产企业选择活疫苗或灭活疫苗是主要建立在技术、经济以及所接种动物种类的基础上考虑的。
表2: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优缺点对比

2)有数据显示,我国单价疫苗的使用约占总规模的67%,多联苗占比约为32.5%。动物疫病常出现疫病多发混发,例如口蹄疫病就有7种亚型之多。为更好防控疫病,通常需要为动物接种多联多价疫苗。依照国外的发展趋势,未来国内对多联多价疫苗的需求将成为主流,国内兽用疫苗的升级换代将进一步提高市场规模。
由于疫病总是先于疫苗出现,疫苗的研发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企业疫苗产品的研发技术需要随着病毒的变异而不断改变。新疫苗的研发能力是决定企业生存的关键点,而真正具备科研资源、不断推出新产品的企业最终有望胜出。
动物疫苗的研发不仅技术壁垒高,且研发时间和资金成本也很高。我国仅在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少数疫苗的研发水平上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多数研发的新产品属于仿制或工艺改进品。
目前,我国疫苗产品的毒株实行种子批制度,共分三级:原种、基础种子和生产种子,原种由中国兽药监察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保管;基础种子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保管和供应;生产种子由企业/科研院所用基础种子进行复壮繁殖等。而我国科研院所在基础研究和实验室研究阶段的实力要高于企业,所以一般疫苗研发可分为三种模式。
图3:我国兽用生物制品研发模式

模式一:对于强免疫苗中高致病性病毒的基础研究,农业部下属的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兽研)、兰州兽医研究所(兰研所)及中国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分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等三种强免疫苗的主要技术来源,技术上有绝对优势。在产业化转化上,ZF将指定一些企业进行疫苗生产,由于各企业产品具有技术同源性,所以产品的差异化主要体现在生产工艺上的创新。
模式二:对于非高致病性或非强免产品的基础研发,主要采用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或自主研发,由企业将研究成果进行产业化的研发模式。科研单位或高校需要申请毒株库中的病毒种子,涉及部分强免(猪瘟)、非强免疫苗,再进行基础研究及新品开发。研究成果一般归科研单位和企业共同所有,知识产权共享,企业依靠生产技术实力进行产业化生产并实际应用,两者在后期销售收入上也可进行分成。
模式三:当一些科研机构已具有基础研究成果时,企业也可采取一次性买断的模式专享技术专利,之后在生产工艺上进行成果转化或改进,最终实现产业化生产。
总体来看,行业领先企业的科研模式基本相同,绝大部分仍是采取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方式进行基础研究。因此,在审视企业的技术优势时,我们需要了解其背后的合作单位是否拥有先进科研成果或新型毒株资源,企业才有望在产品研发上具备一定优势。
图4:我国新疫苗的研发周期在3-6年之间

从研发周期来看,依据实验结果成功与否,整个研发周期通常需要3-6年的时间(仅测定免疫持续期就可能需要1-3年)。而在此期间,若动物疫情发生变化,那么新开发产品将面临毒株变异、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
实际上,每款疫苗产品都存在毒株变异或被仿制的风险,其中毒株变异一般无法估测,因病毒扩散并无规律可循;而产品仿制却有规律可循,也被视为疫苗经济生命周期(4-6年),以美国预防禽马立克病为例:上市初期该疫苗是一项重大发明,其在1972年的价格为45美元/100头份,而由于竞争对手仿制,产品5年后的价格就已下降到4.36美元/100头份,幅度超过90%,迫使企业要拿现有收入中的部分资金来支持新疫苗的研发,尝试以新产品对冲价格下滑所造成的损失。
疫苗生产企业的核心之一在于研发,而研发周期过长及不定期的毒株变异造成了企业销售情况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各企业产品具有技术同源性时,拥有丰富产品线的公司更具有竞争力。在一款产品达到经济生命周期末端或在毒株变异致产品失效时,其他产品的常规销售将有效支撑公司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