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因果论质疑经济中的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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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鹅”一词在近几年的一些经济学领域被广泛引用。黑天鹅指那些极不可能发生的事件,一旦发生便会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The impact on the highly impossible)。
黑天鹅事件的三个特点:①.意外性,它在通常的预期之外,也就是在过去没有任何能确定它发生的可能性的依据。②.它会产生极端影响。③.它虽然具有意外性,但人的本性促使我们在事后为它的发生编织理由,并且或多或少地认为它是可解释和可预测的。(From <Black Swan>)
 
但是根据因果论,发生在生活中的任何一件事情的结果,必定有一个或多个与其相伴而生的原因。从这个角度来看所有事情都是必然。
 
比如次贷危机,金融监管缺失、过分的投机等等,这些都是危机最后爆发的原因。虽然这些大都是后来的分析,有种马后炮的感觉,但是这些原因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并不是所谓的“编制的理由”。任何一种结果都是由原因随时间积累的,我们没有看到是因为我们没有去关注它背后的成因,或者我们低估了其成因的影响力。
 
所以也许并不存在什么“highlyimpossible”,所谓的“黑天鹅”,也只是那些被我们忽视了的,处在我们盲区的事件罢了。
 
当然,黑天鹅的提出确实有非常大的意义。它提醒了我们对生活中的种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应该多去分析一件事情背后的东西,在它的结果发生重大影响之前就意识到它的存在。至于怎么去意识到它的存在,笔者认为又可以回到因果论的描述,正所谓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像次级抵押贷款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东西,它的扩张本身就意味着潜在的危机。当然量化风险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认识到它的存在,需要的仅仅是一种意识以及经验。
 
作为因果论的忠实拥趸,笔者最后还是以因果论的观点结尾:学经济的人常常会以成本和收益来衡量一件事情值不值得去做,似乎有一种趋利避害的天性。提出“黑天鹅”的根本目的当然是为了更好地应对“黑天鹅”,减小损失,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到了危机爆发的时候采用黑天鹅的应对方法就高枕无忧了。大家别忘了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你现在倒是爽了,以后你还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