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涛自卷 发表于 2014-4-9 16:02 
马克思,有意思。从这个“已经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你可以看到,一方面他极力推销劳动价值,另一方面他 ...
马克思,有意思。从这个“已经是社会必要劳动的价值”你可以看到,一方面他极力推销劳动价值,另一方面他的劳动价值成立的前提却是——凝结的劳动必须是必要的。那什么才是必要的呢?他不说透,要读者去猜、去解释。那您说什么劳动才算是必要的呢?我想,至少有效的劳动才是必要的吧,而衡量是否有效的尺度是什么,只能是需求方的主观评价和判断
是吗?如果有效劳动决定于需求方的主观评价判断,那么我倒是有一个需求,那就是天天抱着裸女开着宝马喝得酩酊大醉。我相信这是全中国大多数人的需求。我也相信全中国所有的人都想在上海市中心买房,至少有这个需求。如果你认为这就是价格的决定因素,那么永远不必担心上海的房价会跌,也永远没有高档名贵酒的价格泡沫。
你忘记了早在斯密那里就区分了需求和有效需求。需求是一种主观的心理或者生理的愿望。但是只有有效需求——即:能够支付和具备交换手段的需求——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
马克思推进了斯密的区分,扬弃了需求决定论,从而创立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即:被社会承认的——表现为完成交换的劳动才是社会必要劳动。这个必要是逻辑范畴上的必要,即:从结果中必然推导得出的前提和内在要素。
换句话说,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是社会必要劳动,但社会必要劳动中,必然包含为社会所承认(表现为被他人支付同样劳动或者其等价物)、所交换的劳动,才是社会必要劳动。由此供求决定论的前提实质只能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供求决定论,否则,供求决定论完全没有理论基础和逻辑结构是一种混乱和污七八糟的杂碎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