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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创新与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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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2

答:对这类集团,既然它是整个集团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它从收益上是贡献了集团的大多部分,但是它很有可能对我们的管控形成巨大的冲突,那么对这种明星公司,如果我们不管控,对管控文化会形成冲突,但是如果管控的过狠,一段时间里面把它打下去了,集团收益没有了,管控呈现秩序性,所以我们制定一个长期,要把这种子公司的游离行为给他收拢,但是短时间里面,我们对这种强势子公司的个性化运作,给予一些个性化的运作空间,不能把它一下就收拢。我们特别要强调,那么对这类强势子公司,第一,采用解构,把它一打为几,打散,第二,采用将子公司的部分业务进行外包或委托给集团里面的其他子公司,使之构成一个产业链。第三,将强势子集团的高管层,上移到集团层面,或子集团增面,使之从以前的利润中心,下降为成本中心和收入中心,或费用中心。第四,我们培养另外的新强势子公司,使得强势子公司一股独大的影响力消失。第五,我们在内部利用强势子公司的平台,培育衍生子公司,使得强势子公司的利润逐步转移到新公司,或者因强势子公司带出衍生利益,从而使得强势子公司作为一个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博弈,变成一个强势板块与母公司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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