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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闽南网4月9日讯 近日,南安工商局石井工商所接到一起与宽带有关的消费纠纷,纠纷的源头是一张借给他人的身份证。  日前,南安消费者余女士在办理电话业务时被告知,自己的号码被绑定了一个宽带套餐,而且已经欠费100多元。余女士本人并未办理此套餐,这个宽带业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经过一番了解,余女士才弄明白,是自己身份证被盗用了。
  一年前,余女士出租自家店面时,曾将身份证交给租户去办理相关事宜,但租户却利用余女士的身份证绑定了宽带套餐。该套餐协议为预存话费送电视、手机的189宽带套餐协议,每月话费共需189元,协议期限共三年。后来,该租户并未承租这个店面,但已办理的宽带套餐就这样留在了余女士名下。
  余女士认为,商家在非本人办理也未确认有委托书的情况下开通宽带套餐,是不合理的做法。而在申请注销该套餐时,商家却称套餐要到2016年才到期,拒绝为其办停。双方争持不下,消费者拨打12315热线投诉。
  石井工商所执法人员认为,宽带协议确非消费者本人签名办理,而消费者将身份证借予他人办理业务后近一年才提出异议,双方均存在一定过失。经调解,商家同意取消该宽带套餐,代办者承担现有欠费一百余元,消费者保留原有电话号码,除电话线路外,所有的宽带套餐全部取消。执法人员提醒,不可将身份证件随意借予他人,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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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3 22:22:29
好内容,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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