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木林 发表于 2014-4-17 10:16 
效用当然不代表成交价格。
效用当然不代表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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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句话就可以了,已经推翻了效用价值论。
如果连生产和贩运体系都存在了,说明水已经是大量供应了,又怎么可能出现“沙漠里极度干渴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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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矛盾吗?如果没有生产和贩运体系,我又怎么会卖瓶装水呢?
有人生产和贩运瓶装水,就能保证无人干渴?难道沙漠和荒山野岭到处都有人卖水?哈哈,你如果老是这样,真的没办法讨论下去了。
你说不下去就自己补一个假设,然后就前言不搭后语,这种找台阶搞法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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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我在卖瓶装水,这本身就意味着有人制造贩运瓶装水呀,是你自己脑子有问题吧。
没有任何经济学研究者(哪怕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敢声称自己洞悉卖家的各种心理活动
当然,某些动不动就发明经济学的砖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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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至少是你,不熟悉卖家的心理活动,对吧。
你自己都认为搞不清楚卖家在想什么,那你说的话岂不都是没有把握的了?既然如此,那讨论到此为止吧。
我说的就是100元是个例子,你可以举例说500元,他可以举例说1000元,都是例子。你非要卡死100元,那么这就是你要维护什么的问题,不是我要维护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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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卡死100元啊,问题是100元是你说的,你可以说1000元啊,
但是,你一旦举了100元是底线的例子,在这个例子里,你就不能再50元卖了,这你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