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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4-4-18 22:56:13
很丰富,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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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8 22:58:13
wocaishiliuking 发表于 2014-4-18 22:50
我们这里房价有点高,被扣的可能比较多。拿到手的就比较少了。
扣得多合适啊,学校给的也多啊,最后都是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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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8 23:02:29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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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8 23:14:42
saintsophia 发表于 2014-4-17 21:03
南京某“著名”(学校自封的,哈哈哈)985大学以前就是楼主所说的这种情况,但据说最近改革了,校长自己制定 ...
东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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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00:03:47
mhymark 发表于 2014-4-18 22:58
扣得多合适啊,学校给的也多啊,最后都是你的钱。
拿不到手里,又付不起首付,要那么多公积金能干嘛。。。愁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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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06:46:43
wocaishiliuking 发表于 2014-4-19 00:03
拿不到手里,又付不起首付,要那么多公积金能干嘛。。。愁死人了。
总有一天能用上的,而且调走的话也能提出来,急着用的话,找人花一定手续费也能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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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10:41:21
确实不错,多点这样真实的帖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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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12:39:20
mhymark 发表于 2014-4-19 06:46
总有一天能用上的,而且调走的话也能提出来,急着用的话,找人花一定手续费也能拿出来。
哦,如果是这样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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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0 11:29:44
xinchuzu 发表于 2014-4-18 21:38
这是你说的!按照你的说法,ZF也是选举出来的,官员全都是选举的。
有人信吗?你能决定选举谁吗?你参加 ...
声明
第一,这不是我说的,我可没这么大的能耐。这是有法律效力的《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条例》的要求。我国的公务员一共有四种选拔任用机制,一是选任、二是委任、三是调任、四是聘任,这些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岂是你我等人感造次。我国实行的是代议制,我等草民并非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当然不能直接选举这些级别较高的领导。
第二,经过的这么多环节就能避免贪污腐败,那是世界性的笑话。
第三,毛时代的法律不完善,也没有形成依法治国的方略。你可以读一读我国公务员史,80年代我国才开始探索这方面的法律,直到最近几年公务员法才出台。你不要激动,不要搞历史错位。
第四,贪赃枉法要拿出证据,罢免也要走程序。我实在不知道你的意义上的什么“法律意义”
第五,你说中华民国的法律我就笑了。你为什么不说埃及、利比亚等跟中国发展水平差不多的法律?中华民国的法律让学生占领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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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0 1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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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0 12:09:05
xinchuzu 发表于 2014-4-20 11:45
较高级别?你能选举最低级别的公务员吗?
为什么有“公务员XXX法”“事业单位XXX条例”,你知不知道法 ...
这位大哥,稍安勿躁。
低级别的公务员是要经过考试的。根据《公务员法》,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必须经过公开的笔试、面试选拔。所有我们不能选。
由党政机关出台的“条例”、“规定”等属于公文,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是有法律效力。
贪赃枉法不拿证据这又是大哥您开的一个世界性的笑话。
薄不厚的罢免是有依据的。他先是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常委会上被罢免的,这符合党的纪律,没有任何问题。所谓“打到”这是一个有主观判断的词,也不属于法律。例如,近日比较火的“袁姗姗滚出娱乐圈”也算是把袁姗姗“打到”了。审判是最后公诉机关掌握了证据的起诉,这又有什么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无官不贪”只是你现在的主观感受,你说某某局局长贪污,你能拿出什么证据?发票?账目?甚至照片录像?如果有,我推荐你直接去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这在最近是很有用的:http://www.12388.gov.cn/
据我所知,瓜农被打死的涉案人员已经被判刑了,其他的没研究过,我也没法回答你。
我国现在的法律是历史选择的结果,说高点是符合韦伯所说的“实质理性”的,怎么没有意义?中华民国如果权力有合法性,为什么会被赶到小岛上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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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0 14: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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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6 12:00:09
这个必须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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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1 10:18:41
教师应该高于公务员工资,付出的劳动造福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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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1 16:24:10
确实是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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