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高1.35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长2千多万人,这成为我国实现刺激内需、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巨大动力。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剩余人口的转移,农村潜在消费能力的实现;有利于刺激中小城市和县城房地产业的发展,从而维持金融业的稳定和消费结构的升级;有利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交通、通信、水电、文娱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但是,我国目前正经历的城镇化之路却不容乐观。王伟同(2011)实证发现我国目前的城镇化进程本身并没有带来居民福利水平的提高,不利于中国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协调发展,需要对现有道路加以反思。辜胜阻和刘江日(2012)指出过去30 年,我国城镇化的高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廉价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驱动,而这种发展方式的资源配置低效性和不可持续性使得城镇化必须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城镇化数量的扩张和质量的提升两个问题需要得到妥善协调。李强等(2012)指出中国的城镇化面临着人口总量大、长期积累的城镇化压力大、城乡差异大、城乡户籍制度限制和城镇化发展阶段地区差异大等挑战。所以,推进我国城镇化,一定要按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办事,根据自身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件地进行。然而,对于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在理论研究上仍然缺少一致和统一的看法,而且在ZF管制上也仍然没有完善和明晰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关于城镇化质量的测度,有些国际经验值得参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生活水平、预期寿命和教育水准三类指标构建了用于衡量各国发展水平的人类发展指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立了包含58个指标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其中包括经济、社会、制度、环境4个核心指标。国内学者关于城镇化质量的认识也有一些成果。叶裕民(2001)将城市化质量分为经济现代化水平、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以及人的现代化三个考核方面,包括人均GDP、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等12个指标。简新华和黄锟(2010)通过与经济发展的比较来判断城镇化的合理程度。袁晓玲等(2008)、何文举等(2009)等认为对于城市化质量主要应从物质文明城市化(人均GDP、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精神文明城市化(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失业率等)和生态文明城市化(人均绿地面积、生活垃圾请运量等)三个方面加以考量。陈明(2012)将我国的城镇化质量内涵概括为四个方面: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推进效率持续改善和城镇化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总结国内外学者对城镇化质量划分的共性并根据我国现实发展情况,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和生态人居环境是城市化的重要内涵,则是毫无争议。因此,本文借鉴中国城市发展院研究编写的《2011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报告》的做法[ 《2011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报告》把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系统分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居生活三个子系统。],把城镇化质量的内涵划分为经济增长、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三个方面。其中,经济增长不仅是城镇化质量的体现,也是改善和提高城镇化伴随的社会民生和生态人居等问题的物质基础,它是城镇化扩大内需发展经济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直接表现。而公共服务则直接关乎市民和农民工享受到的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是社会民生的体现。此外,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因此,有质量的城镇化必须将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为居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具体的,本文使用人均GDP来测度经济增长,使用人均公共服务支出来测度公共服务,使用人均教育支出来代理人均绿地面积来测度人居环境。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三者各自的经济含义,本文不讨论它们在城镇化质量的相对重要性和权重。
摘自《企业家精神对城镇化质量的影响》南方经济201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