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思翔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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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作为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其体制改革是根植于计划经济体制、伴随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大背景开展的,是我国体制改革起步最早的行业之一,从1979年开始推进行业的改革,特别是1999年《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发布之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体制改革取得较大的进步,有效地促进了行业业务的高速增长。2005年之后,行业的体制改革进程有所放缓。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才能取得更长远的发展。当前,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主要集中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有企业脱钩改制以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三个方面。
(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状
2011年,国家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先后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对事业单位转企改革进行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来看,不同细分行业差异性较大。从细分行业来看,我国工业工程设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程较快,但工程勘察、城市勘测、水利设计等公益性较强的行业,事业单位仍然占据较大的比重,分类改革的进程较慢。
天强行业研究中心统计分析显示,截至201 3年上半年,我国原省属工业类(含冶金、纺织、化工、煤炭)勘察设计事业单位中,约80%左右的省属工业类单位已进行过“事转企”,其中,80%以上的单位改为国有企业。据统计,省级交通设计院中,有50%左右改制为企业,50%左右仍然保持事业单位属性。
“工程勘察单位体质改革专题调研”结果显示,50%的工程勘察类企事业单位有体制改革的初步设想,13%的单位已经开始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工作,另有3%的企业表示暂时不考虑体制改革,而希望保持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勘测单位体制模式仍以事业单位为主,比例超过80%以上,占据绝对比重。据统计梳理,31家省级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约30%已经完成“事转企”,省市级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中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约占总数的70%。
从各区域来看,随着《指导意见》及“37号文”的出台,不少地区做出了积极的响应,推进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2013年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方案制定、提出分类意见、审批确定类别等。贵州省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事改发〔2013〕2号),指出了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和范围,并按阶段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2.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其一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定位不清晰。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兼具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勘察设计单位,究竟是以公益性职能定位为主,还是成为市场化的、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定位尚不清晰。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并未就这种兼有公益性和市场性的事业单位提供明确的分类标准或原则。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尚未给出具体明确指导意见。定位的不明晰,给业内单位考虑自身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带来了困扰。
其二是上级主管部门对具有公益性与市场性双重属性的事业单位改制态度不明确。有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保留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并明确将该类事业单位定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有主管部门倾向于认为该类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不需要专门保留一支事业单位队伍;还有的主管部门的态度一直不明朗,导致不少事业单位在转企改革方面处于观望状态。
其三是部分双重属性的事业单位对主管部门仍然有很强的依赖性。这些单位希望通过受保护的市场来维持单位的生存与发展,对市场竞争有很大的畏惧,在单位的长远发展与眼前既得利益的权衡上犹豫不决、畏缩不前。
其四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续政策缺失,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对于部分已“事转企”,或者有条件转制为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由于国家相关配套政策的缺失,导致改革难以推进。
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明确指出,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同时,改革政策中也明确将改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等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但是,各地推进上述改革的步伐总体上仍然比较缓慢,集中体现为:政事不分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基本尚未起步;部分地区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用工等方面的管控有进一步趋紧势头。部分地区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实行限高,导致引进高层次人才难、收入分配拉开差距难的现象更为普遍,在一定程度上与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的改革初衷有所背离,也导致事业性质单位在推进自身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更加困难。另外,部分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等负担日益加重,有些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数量接近于在职人员数量,每年在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住房、取暖、福利、养老保险等方面都有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一直滞后,导致离退休负担的日益加重,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从已经或准备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情况来看,主要面临转企改制后市场的垄断保护问题、离退休人员事业与企业待遇差问题、在职人员身份补偿问题等缺乏相关指导政策和解决办法的情况,一方面给已完成转企改制的单位带来持续的不利影响。有的省区,在未对事业单位转企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社保、在职人员身份补偿等有明确政策的情况下,就强行推进其完成转企,给单位稳定造成巨大隐患。另一方面也导致准备进行转企改制的单位迟迟不敢贸然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