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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今日听某博导报告,言 “环境税—绿色法治的前景”,不禁疑问:环境税即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
   部分发达国家依据“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设置的,涉及大气、水资源、生活环境、城市环境等诸多方面,其课征范围极为广泛。把环境税收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目前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而我国是否应学步开征暂且不论,环境税究竟有没有意义却值得仔细研讨,开征环境税本意在于杜绝环境污染与治理污染,那么当前由环保部强制执行的环保处罚,无疑是达到环保的最佳途径了,交了环境税就可以污染了,那治理污染的目的岂不成了幌子,处罚作为行政手段与“费”的一种,能起到治理目的为何还要费改税让税务部门来收钱放行呢?目前当务之急不是通过征收什么环境税来限制污染企业的发展,而是要及时制定相关标准,从源头开始叫停污染超标源头,实现产业的绿色升级,而不是行政形式的绿色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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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6 00:53:00

开征环境税不是要杜绝环境污染,只是治理环境污染.

以"费"为标志的行政处罚,可能受地方(政府)经济发展需求的影响而出现无效.

征税从理论上来讲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一个方法,使得发展经济与污染环境达到一个均衡,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但如同牛顿第一定理,我们知道它是对的,但这个方法有着严格的假设条件,现实中实施起来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

“制定相关标准”是指排污标准还是建企业的标准?没有看明白,请指教。


“实现产业的绿色升级,而不是行政形式的绿色升级”——说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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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1 18:03:00
以下是引用祥云之南在2008-4-6 0:53:00的发言:

“制定相关标准”是指排污标准还是建企业的标准?没有看明白,请指教。


“实现产业的绿色升级,而不是行政形式的绿色升级”——说的太好了!

不好意思,近期出行,回复太晚了。

此处的相关标准我当时是想指企业排污强制标准,企业环保不达标就先关停,责令整改。达标后再开工,最好从企业创办起就实行严格环保标准审批。地方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平衡方面,我觉得还是要下定决心,放眼长远,环境破坏的长期成本是大于污染企业的短期收益的,尤其是这个收益更多的是归为企业的一部分人所有,真正泽被到当地人民就业、消费方面的恐怕相对要少,而长期的环境破坏损失却绝大部分由当地人民承担的,企业搬迁的难度不大,毕竟有部分短视的或是想搞政绩工程的地方政府会欢迎他们前去污染。当地人民却要丢失曾经的美丽家园。

      现今我国乃至全球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近年来自然灾害旱灾、冰雹频发,这跟环境污染是密切相关的,而不能简单的说是天灾。

      面对全球产业转移的大势,我也希望我国能站出来,充当一个旗手,呼吁环保从 开始做起,而不是 相对发达的国家把 高污染的产业、垃圾简单的转移到相对贫穷的国家去,让那里的人民获得经济增长的同时,丢失以前相对不起眼的绿色与美好!

       呵呵,o(∩_∩)o...,拙劣之见,多有不足。请到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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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 10:36:06
赞成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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