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zst2 发表于 2014-5-28 10:59 
学术是学术,人情归人情。如果导师贡献小,就不该放在论文第一作者。至于人情你可以用其他方式报恩。
学术不也是得站在前人的基础之上的吗?而前人中导师的作用尤为显著,所以导师列为作者是可以理解的。当然这并不代表我今后所有的研究成果(如果我今后读博或者进入大学做科研)都是导师的贡献,前期的科研成果受导师影响较大,导师列为作者是可以的,后期毕业了自己研究的深入、独立性更强时那时就可以不用将导师列为作者了,但依然得记住导师的恩情。而我现在的状态还是前者,所以应该将导师列为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