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4-7-10 08:07 
一个自大娃,让你见笑。正训着了。
龚民还在啊!我是看了楼主的第一个意思就没忍住,呵呵呵。
楼主的“第一”论述和他引用的老马的那些论述有必然的逻辑关联吗?什么“首先实际计算确定任一劳动力的价值,然后,才可以为了简便而假设劳动力的价值为多少”,什么“同时,还要注意的是,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也就是说,劳动力的价值必须首先表现为一定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后才能表现为一定量的货币。”。呵呵呵,这和他引用的老马的话有个毛线的关系。如果我说我把人的肢体分为上肢和下肢,以此想谈论一下上下肢的关系和比例,结果楼主大喝一声说:“不对,应该先确认任意一个人的上肢和下肢,或者说应该先确认我们谈的上肢和下肢是任意一个人上肢和下肢,这样才够严谨”。呵呵呵。。
我再说,中国人的下肢一般在x厘米,上肢一般在y厘米。楼主又大喝一声:不对,应该说上肢下肢内在的具有长度属性,所以才能用厘米外在的表现出来。如果你不先解释这个,一下就惊险的跳跃到用厘米做单位来谈论上肢下肢的比例或者长度,那就不科学。。
对于楼主这样的思维逻辑,我除了笑一笑还能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