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jy 发表于 2014-10-17 10:10 
老雷从头至尾读了《剩余价值理论为什么不成立》及你的一些回复观点。
要回答你的问题,真得花费 ...
工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必需生活资料决定的,在他出卖前,是不是应该是已经确定的,比如3马克。如果是确定的,那么它对应的劳动时间是不是已经确定的,比如12小时或6小时。
如果马理论是以此为前提这样一步一步推下来的,得出的剩余价值是多少,这才是正确的方法。
如某资本家买劳动力一个,劳动力价值3马克/6小时劳动量(其实这里本身已经否定了马克思理论,因为这实质是说6小时劳动的价值就是3马克),现在劳动12小时,剩余价值就应该是3马克思。利润就应该是3马克。
而马克思最后是剩余价值转型为利润,也就是剩余价值等于利润,其实质就是利润代替剩余价值。按马克思理论,这个剩余价值是确定的,工人劳动一天12小时就是 3马克,18小时就是6马克,劳动两天就是6马克或12马克,根本不需要考虑利润,利润是会计方法核算的结果。
如此说来,任何资本家都不可能亏损破产的,因为任何人用3马克交换6马克都不可能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