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年 发表于 2015-5-25 00:31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在人类的早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某个临界点剩余产品是一定要产生的,那么劳动就分 ...
我的主题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不成立。那么,什么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呢?马克思是这么说的: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这里有三个要点,第一是雇佣劳动或劳动力创造的;第二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第三是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
第一点看主贴最后就知道了,如果说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那么剩余价值的变化就应该与工人的变化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
第二点无偿占有与等价交换能同时成立吗?我以10元买你20元,能说这是无偿占有你10元的等价交换?偷盗/抢劫也能说是无偿占有的等价交换?
第三点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是谁的价值,这是必须说明的.是劳动的价值吗?那么,工人出卖劳动力后再出卖一个劳动吗?如果是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劳动力有几个价值?
你的所谓:”一般意义上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成立的。”可能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但我指出的是,你这是用价格的思路来解释价值的,是用会计的思路来理解经济学的.你所谓的剩余价值实际上是收入与成本之差.一个农民劳动一年,最后岁有余粮1000斤.这1000斤就是你们理解的剩余价值.但我说的是,这1000斤不是经济学的剩余价值.如果社会平均生产效率为一个农民一年生产10000斤,平均消费2000斤.而他生产了3000斤,消费2000斤后剩余1000斤.假设一年以300天计,那么他的必要劳动为200天,剩余劳动为100天.从社会来看,他的剩余劳动却只有12.5天,也就是他的剩余价值是12.5天,而不是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