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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跑不赢刘翔,但一定要跑赢CPI”,是2007年一句非常流行的语言。一句戏谑的话语背后,是大家对通货膨胀的担心与疑问。针对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压力,工薪阶层纷纷发出“物价犹如头发长,工资好比眉毛短”的感慨。尽管控制物价,尤其是食品价格上涨是当今政府的头等大事,但在2008年的春天,我们依然输给了CPI。
2008-04-16中国网报道,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08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10.6%,CPI涨8.0%。食品价格上涨21.0%,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6.8个百分点;居住价格上涨6.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个百分点;其余各类商品价格略有涨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6元,同比增长11.5%。”
初看这组数据,我的心里还是颇有几份欣慰的,因为CPI涨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5%,不管怎么说,单纯地对比两个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跑赢了CPI。尽管我的个人实际收入因为工资改革的原因比去年有所减少,尽管我的家庭人均收入总是拖全国“人均”收入的后腿,但我还是为全国人民而高兴,毕竟我们的生活从数字上看又有了一点进步,虽然这点进步显得微乎其微。
但是细细琢磨下来,才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一点。暂且把“人均”因素放在一边不谈,即使是从总体上来看,实际上我们还是没有跑赢CPI。我不懂高等数学,所以不能用高深的计算方法来考究上面的几组数据。下面,我按照自己简单的思维,帮大家分析分析我们是怎么输给CPI的。
第一,CPI涨8.0%,即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6.8个百分点,居住价格上涨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个百分点,两者相加为7.8个百分点,接近于8个百分点。我们可以看作物价上涨主要集中在食品和居住两个方面,其他方面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食品与居住在消费中的比例。居住价格上涨6.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个百分点,那么假设居住价格上涨21.0%,那么就会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3.2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上涨21.0%,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6.8个百分点,就说明在价格上涨的消费品之中,食品占68%,居住占32%。
第三,去年与今年的生活水平对比。假如我们去年一季度每人在食品与居住方面消费了3000元,那么食品消费占68%,就是2040元;居住消费占32%,就是960元。因为今年食品价格上涨21.0%,居住价格上涨6.6%,所以要保持与去年同样的生活水平,今年在食品消费上就需要支出2468元,在居住消费上就需要支出1023元,两者相加为3491元。但是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1.5%计算,我们去年在这个方面的支出占3000元,今年可以增长到3345元。
结果清楚明了:要保持与去年同样的生活水平,需要支出3491元,但我们今年只有3345元,怎么办?
办法只有一个:勒紧腰带过日子。
原因非常简单:2008年春天,我们再次输给了C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