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07年12月10日,父亲记下了最后的一笔还款记录:还石振发款600元,石振才款1000元。20年前孩子的学费,彻底还清。言语之间,轻松,释然。

高考记忆:我的“愚公”父亲
很长时间以来,我害怕别人问我的学历。一则因为我只是专科层次的所谓大学毕业生。二则我的这个大专还不是正规的渠道,我是“委培生”。
高中三年,我的成绩总是“瘸腿”:好点的科目仅有地理、历史,语文也还凑合;但英语、数学差得不行。1987年高考因为“瘸腿”,我只考了410分。
这个分数在当年当地,大学,边也挂不上。连高中中专都排不上号。仅仅靠上了“投档线”。一拨一拨的录取,没有任何指望。只有等正式录取过后,看能不能“挤”进委培的行列。
当时,高校录取已有所松动,不是“铁板一块”了。其中一个变化,就是增加了委托培养一项,我们那里,俗称“代培”,即在“沾边”的考生中,由地方ZF出资,跟高校签订“委培合同”,学生毕业后“发配原籍”分配工作。也算是给我这样的学生提供了一个读大学的机会。
明面上是ZF出资。但私下里,县ZF每年只出资400元。一年1500元的“代培费”中,尚余1100元,需要考生自理。
1987年的9月中旬,我才接到了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粮油关系的转移,都很容易。但三年一次交清的4500元的学费,成为我上学面临的最大障碍。县ZF出资的那一部分,要分年付给;而且当年的400元,一时还拿不到。
1987年的4500元是个什么概念呢?那时候,我父亲在本村小学任民办教师,他每个月的工资,大概是十几块,而且这十几块,分两个供给渠道:财政拨款的一半,分季度发放;村集体的一半,年终才能结算。三年之后的1990年,我到乡ZF上班,拿到手的月工资,是64元。也就是说,当时的4500元,是父亲月工资的将近450倍,是三年后一个大专毕业生月薪的大约70倍。
4500元,不啻横亘在我与大学之间的一座大山。而父亲则当仁不让,担当起挖山不止的“愚公”。
从接到录取通知书,到去学校报到,只有短短的十来天。对只是民办教师的父亲而言,在十来天内,凑足4500元的学费,以及第一个学期的书本费、生活费,是多么不容易。
2012年秋,老父亲因病辞世。整理父亲的遗物时,我发现了一本账单,记录的就是那4500元的来历,以及还款经过。时间跨度,长达20年——
1987年9月18日,向石振发(笔者的二叔)借款200元。向石振才(笔者的小叔)借款500元。9月20日,向崔昌泽(笔者的姑父)借款300元。9月21日,向罗亨才(笔者的二姨夫)借款500元。
1987年9月22日,向苏老师借款3000元。苏老师是父亲的同事。苏老师家里在当地信用社有一笔3000元的存款。但不知什么原因,苏老师跟信用社有了矛盾。苏老师一气之下把钱取了出来。父亲得知后,答应以略高于银行的利率,把3000元借了来。
1988年春节,还石振发款200元。1989年6月30日,向罗亨满(笔者的老姨夫)借款200元。同日,还石振才款500元。这就是父亲在借款方面所谓的“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在父亲20年的“愚公”生涯中,这一办法,他经常使用。
1990年1月1日,还崔昌泽款300元。5月20日,还罗亨才款500元。9月20日,向石振发借款500元,向石振才借款500元,向崔昌泽借款500元。9月21日,向罗亨才借款600元。9月22日,还苏老师款本金3000元,另加利息。父亲的账单上,没有写明利息数额。大概是忌讳于国家对民间借贷利率的管制。
1990年12月20日,向罗亨满借款500元。12月3日,还石振发款500元,还崔昌泽款500元……
就这样,借借还还,反反复复。那一笔4500元的高山,一直到2007年的年底,才被削平、移走。2007年12月10日,父亲记下了最后的一笔还款记录:还石振发款600元,石振才款1000元。20年前孩子的学费,彻底还清。言语之间,轻松,释然。
27年过去了。我对高考的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我是“委培生”。其中最为刻骨铭心的,就是我那“愚公”父亲。父亲去世后,这种刻骨铭心,尤甚。
文/石家友 来源:思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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