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4-7-1 11:20:33
龚民 发表于 2014-7-1 10:49
不是说你撤谎,这点你都看不出来吗?只是说你感觉映象有错。选举厂长、经理虽有企业法认可,却并没有 ...
当时这样的事例是极多的。许多企业工人在短期内赚了极多,但由于设备过度使用、折旧提取过少等原因,企业在两三年内就不行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1:23: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1:33: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1:35:14
leijy 发表于 2014-7-1 11:02
楼主瞎子摸象。
   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
   中国古代伟大经济学家、“天下 ...
你所谓的“共产主义”已经改头换面,既然如此,你为何不另起炉灶换一个别的词语,你还那么迷恋这个词藻,跟某某“争食”干什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1:58:02
龚民 发表于 2014-7-1 11:12
说哪去了,雇佣劳动不剥削不是挺好事,承认劳动生产者是生产资料主人、所有者岂不更是天下人士俱欢颜。南 ...
雇佣劳动不剥削,你还反对雇佣劳动干什么?只要通过自己的劳动积累转变为生产资料,拥有生产资料不需要谁来承认。

罢工是劳方挣钱自己利益的一种手段,有什么好说明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2:03:11
leijy 发表于 2014-7-1 11:33
《共产党宣言》中说:
“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但是, ...
什么叫“一般的所有制”,说来听听。什么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把证明过程展示出来给大家看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2:14: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 12:31:42
龚民 发表于 2014-7-1 12:14
雇佣劳动剥削,反对雇佣劳动自然合理。拥有生产资料不需要谁来承认。-----不对,私有制也少不了社 ...
用标签代替证明,谁不会呀?

登记是为了保护,不需要任何其他人来签字画押的“承认”。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3 21:28:09
雇佣劳动形式是怎么产生的,是社会分工的表现还是某些人的主观意志的反映?如果是社会分工的表现,那它就是进步的、必然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能够改变的,是不可提前消灭的。如果是人的主观意志的反映,那一定的强制的,而绝不会是自愿的。
私有制本身是从原始的公有制发展而来,而所谓的共同占有下的个人所有其实质就是原始的公有形式。此山为大家共有,各自采的果子归各自所有。这是一种为社会发展所淘汰的生产方式。重建,只能是一些人的主观臆想。
第三,所谓的个人所有制仍然是私有制,而且是远比现在更落后的私有制。大伪似真,孔老爷子四处推销他的恢复旧制而碰壁是必然的,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也是不可能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3 22:03:10
所谓“重建个人所有制”,从逻辑上存在两个矛盾。第一,个人所有亦即私人所有,不存在“公有”的什么个人所有。第二,私人所有已是个人所有,也就不存在什么“重建”的问题。

所以,马辩士不会从事物本身认识事物,而是只会从马身上寻找和背诵答案,马云亦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3 23:56: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00:28:46
leijy 发表于 2014-7-13 23:56
不要用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去理解西方“消灭私有制”。你为什么将自己可以拥有资本即生产资料叫做“私有制 ...
人们是用逻辑关系来分析一个事物的存在方式,而不是靠谁的表述来定义概念。

作为个人拥有生产资料,就决定了这种个人拥有方式的私人性,那么具有私人性的一种生产资料拥有制度,理所当然的就可称为私有制。至于作为个人在量上是多少人数,并非构成否定私人性的因素,量是可以变化的,也就是拥有生产资料的人数是可以从多到少,也可以从少到多的变化,但事物量的变化从来没有改变事物质的规定,比如一滴水、一碗水、一池水到一江水,水的量在不断变化,可水的质还是水。

如果马克思真如你说是要保留个人所有,那么马克思所谓消灭少数人拥有生产资料,变为多数人拥有生产资料,逻辑上只是改变私有人数的量,而不存在改变私有性质的质。马克思犯了逻辑错误,很多人也跟随马云亦云,犯了同样的逻辑错误。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06:28: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06:34: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06:44: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11:00:24
龚民 发表于 2014-7-14 06:28
你再会标签也没有用,不具社会权威性质。登记是为了保护------承认需要社会登记就行,仍是社会确认。
承认私有就行,登不登记是另外的话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4 11:03:42
龚民 发表于 2014-7-14 06:44
鼠目寸光,个人所有、私人所有也是在地星公有、日星公有基础上,任何人都不例外,逃不掉这个大势!
驴唇不对马嘴的废话,等下还是太阳东升西落的“这个大势”。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