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之间的分歧还是思维方式上的,是“市场”思维与“计划”思维的区别。
“计划思维”是总是习惯替农民计划他们的去路,“市场思维”不是,只讲提供一种规则,让农民自然地去适应。这里有动态平衡的过程。比如,当农民觉得进城有利可图就会进城。而随着进城的人农民多了,无利可图了,进城就会停止。这与英国的“羊吃人”悲剧有本质不同 。
关于农民转化为居民,即使实施“土地私有化”,也应该是一种漫长的过程,目光短浅的农民可能会立即低价抛售土地,如果这种人很多,地价就会低到令抛售土地无利可图(毕竟离开土地也要有钱买房才行),抛售土地就会停止。用不着用计划手段加以限制。这就是我说的“市场思维”。
问题是现在的领导大都是“计划思维”。一谈到土地可以买卖,马上就会担心,土地卖完了怎么办?当初城市房改,把公房送给私人,也担心他们卖,所以定了个规定叫“五年不得入市”。其实也是典型的“计划思维”作怪。
我在文章中倡导的“消灭”农民,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其实是呼吁“不要阻碍农民消亡的过程”,要“配合”这个过程。不需要我们人为地去“消灭”,只是需要我们取消一些阻碍这个过程的限制(比如户籍限制,土地买卖限制)而已。所以,很多的讨论文章围绕是“消灭”好还是“不消灭”好,或者在那里争论“怎么消灭”,就离题了。不需要我们去“消灭”农民,只是需要我们不阻碍农民的消亡。
至于“上海的三峡移民处境不好”,我虽然不是很了解。但是,我知道上海农民总体上是全国最富裕的之一`。你说的这个好不好要看和谁比,是和他们的过去比还是和上海的本地农民比。我不相信这些移民总体生活水平会比过去差(注意,我说的是总体,不是说每一个人都会比过去好)。其实,“三峡移民”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是农民要移民,是政府要移他们,所以他们不满意是自然的。不要说他们,就是城市动迁,又有几个满意的?明明得了便宜,改善了住房,还是不满意。为什么,他们要和得到便宜更大的那个比。
至于卖了土地造房的问题,无论中国还是美国,都是有限制没有自由的,只能在指定的区域,不存在农民可以去别的地方自己造房的问题,他们得到的货币,只能买房而不能自己建房,因此放开对农民搬迁的限制,必然产生巨大的劳动力市场,怎么会没有岗位产生?所以,所以你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其实,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土地的买卖可以放开,不等于土地的性质可以放开。有的地是基本农田,即使允许买卖,还是只能用做农田。这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美国也无例外。所以,根本不必为土地私有化担心。私有化的意义在于,买农田的是有资金投资农业的人,这对农业发展是有利的,与现在农民自生自灭完全不一样。现在我租地,不会对农田投资,因为这不是我的地,我只会想方设法地索取,不愿意付出。如果地卖给我,情况一定不同,我明天就会投入改造。
关于“如果工作岗位足够稳定,那么他们就会转化为固定的流动人口”的问题,其实是所有问题的核心。这部分人已经占进城农民的一半以上,虽然他们成为了“固定的流动人口”,但是仍然只能住在“贫民区”。为什么,因为收入不够安家,以至于仍然只能把根留在农村。他们已经具备了“被消灭”的一切条件,可是仅仅因为没有钱而不能在城市安居。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倡导“土地私有化”的根本原因。所以,我不同意你的“与他们的土地是否私有化没有必然而直接的联系”的观点。他们能够出卖自己在农村的土地,就会想方设法的卖个好价钱,然后迁往城市,因为他们在城市的“工作岗位已经足够稳定”,如果他们还能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有城市的户口,为什么还要在农村呆着呢?
农民进城,是消灭城乡差别的唯一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