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4-6-25 22:31 
人类必须消灭犯罪,不等于现实没有犯罪。同理,人类必须承认先占,不等于现实没有违反。这点道理都不懂。 ...
人类必须消灭犯罪,不等于现实没有犯罪。同理,人类必须承认先占,不等于现实没有违反。这点道理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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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的意思是,口头上承认先占,现实中可以随便违反?反正违反了也没啥坏处,为啥不违反呢?
至于什么印第安人“给人家来个大屠杀”,你一个史盲最好还是免开尊口,省得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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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印第安人给人家来个大屠杀了?你眼神有问题吧??
自己劳动所得,愿怎么花销属于个人私事,与道德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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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富人们的所得,基本都不是自己的劳动所得,而是地租所得,资本所得,强权所得,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所得。
其次,就算是劳动所得,也不能浪费,因为浪费是对全人类的犯罪。
比如去饭店吃饭,点了很多菜吃不掉,这就是一种可耻的浪费,一般情况下,这种人的钱也不是好道儿来的。
你扯什么“王公贵族”,王公贵族的生活来源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吗?乱比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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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贵族,根据你的理论,那都是能力很大的人啊,先占了领土,都是诸侯啊,
人家不过是收取了自己土地的地租罢了,只不过是收取了自己子民的人头税罢了,
而土地和子民都是凭借人家的强大能力先占的,凭啥不算劳动收入呢?你自己的理论自己都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