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请注意以下问题:
一、该5000万注资是否会导致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规定,3年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化;
二、2000万的性质(从你讲的情况来看,这家投资公司资金比较紧张)
1、借款。从只收固定回报而不参与实际经营及不承担风险来看,2000万属于投资公司借款,属于无抵押担保的借款,风险很大。
2、股权投资。如果从股权来看,该2000万可以看成是ABC信托投资公司持股。根据我国法律及实践情况,信托持股在我国得不到法律支持,存在法律风险.
解决办法:ABC的目的很简单,在上市之前即可拿到10%的回报,在上市之后又能抛售原始股票疯赚。如果鱼和熊掌兼得的话,可以安排一个可转债。ABC借款给投资公司,上市之前利率为10%。在上市禁售期过后的那一天,投资公司将2000万价值的股票按约定价格卖给ABC(其中可以有些变通做法)。同时,要让投资公司以股票或资产质押或抵押,还要约定该安排的有效期。当然,如果该安排要披露的话,还要过证监会的关。
另外,原始股东的禁售期,香港为6个月,大股东为一年,国内的我就不清楚了。
有事可以打我电话:135753267NINE N。。。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28 21:36:5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