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5-1 1:53:00的发言:一场混战。
首先楼主的设想“如果承认懒人生产的商品包含更大的价值量,会出现什么情况?”没有违背马克思的陈述,甚至可以说那就是马克思的原话。但是马克思的解答楼主没有看懂,马克思自己也没有解释清楚。
其次马克思的意思是这样的:因为商品的交换是按平均价值(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的,所以懒人商品的价值虽然大,但是得不到社会承认,于是亏损。比如懒人商品的价值是12,而商品的社会平均价值是10,那么懒人在出卖商品是就2个价值不能对方承认,亏2个。
本想就楼主的发言分析一下,可是又担心他可能还比较小,怕他脸上挂不住。
不过,看了你的发言,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再跟他争了--看来,连你也觉得楼主的发言有点小儿科了。
那就跟你争两句吧,反正是老朋友了,也伤不了和气。
你认为马克思在哪里没有解释清楚,你是怎么理解他没解释清楚的问题的?这次,我们两个换换位置,我来向你学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