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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9

第一,如果承认懒人生产的商品包含更大的价值量,会出现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接受?

第二,在企业经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谁来承受最终的亏损?是工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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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09:24:00

如果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那么,就意味着同一种商品会有不同的价值。生产同一种商品的不同生产厂家,谁的工具越陈旧,谁的技术越落后,谁的态度越懒散,谁花费的时间就越多,谁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这和我们社会一贯倡导的奖勤罚懒的原则相违背,它将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类前进的步伐。这是不会被人类所认同的。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不是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

刚从网上发现的一个政治经济学教师的教案中的一段话。

我只能说,这样的教师如果能教出有思想的学生,马克思都会放弃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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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09:33:00
以下是引用wysh01在2008-4-29 8:52:00的发言:

第一,如果承认懒人生产的商品包含更大的价值量,会出现什么情况?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接受?

第二,在企业经营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谁来承受最终的亏损?是工人吗?

我不得不对你的学术道德表示怀疑了,我想我已经就以上问题做了答复。现在再具体一下:

第一,懒人生产的商品包含更大的价值量是个别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量不同。

第二,出现负的或零剩余价值的情况,不属于劳动价值论研究资本运动的范围,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不能生崽的(货币)商品不叫“资本”。个别企业经营出现所谓资不抵债的情况及其造成的亏损,理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但实际上许多企业经营者会以“经营不善”等理由想方设法地将亏损转嫁给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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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09:45:00

对于企业资不抵债时,肯定不能让工人承受最重的损失,

应为国有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很大一部分给国家拿走了,

这些财富又被分到所有人民手里 .

当然要用国家的财政来偿还 .

不行就专门设一个偿还国有企业债务的金融机构.

每年从从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其活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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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10:04:00

怀疑可以,因为信息不完全嘛!

但是,对第一个问题,你还是没有解释,你只是一直在强调“懒人生产的商品不会具有更大的价值量”,因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但是你是否思考过“如果承认懒人生产的商品具有更大的价值量又会怎样”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是在批判“懒人生产的商品不应该具有更大的价值”,但他也没有解释“如果承认懒人生产的商品具有更大的价值量又会怎样”。难道要让“懒人生产的商品不会具有更大的价值量”成为一个公理吗?还是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就对这个问题视而不见?

对于第二个问题,不研究企业没有剩余价值的情况是不是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资本主义社会那么多破产的企业、破产的资本家是不是都在搞公益事业?“个别企业经营出现所谓资不低债的情况及其造成的亏损,理应由企业经营者承担”,这与现实不符,企业经理阶层才不会承担企业经营的亏损,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企业的亏损目前来看,都是由出资者承担。“但实际上许多企业经营者会以‘经营不善’等理由想方设法地将亏损转嫁给工人”,在一个工人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社会,工人会不会去承担企业亏损?不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如果你的单位连着两个月不发给你工资,你会不会继续干下去?你损失的两个月的工资,或者说,贵单位所有员工损失的两个月工资是否就能弥补单位的亏损?工人都辞职了,企业的亏损还如何转嫁给工人?不否认企业主向工人转嫁亏损现象的存在,但这是不是主流?

你以前的回帖,我很敬重,但这个有些情绪化的回帖,不甘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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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9 10:09:00
以下是引用飞雪连天v在2008-4-29 9:45:00的发言:

对于企业资不抵债时,肯定不能让工人承受最重的损失,

应为国有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很大一部分给国家拿走了,

这些财富又被分到所有人民手里 .

当然要用国家的财政来偿还 .

不行就专门设一个偿还国有企业债务的金融机构.

每年从从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中扣除一部分作为其活动基金.

“国家”相对于“国有企业”是什么?是出资人!国家承担不就是出资人承担么?

私营企业呢?私营企业的亏损就不是由出资人承担,而是由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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