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1250 4
2014-07-05
中国人身上的两笔糊涂账
  ——读严复《原富》札记之五
  严复翻译《原富》,原书作者亚当斯密在该书《部丙篇二论罗马解纽欧洲厉农之政》和《篇三论罗马解纽城邑利权之所由起》中,谈到了欧洲近代以来农民和市民权利的获得过程。
  亚当斯密说,随着罗马帝国的解体,欧洲土地大多被豪强霸占、兼并,此时,欧洲大地耕种土地的人,最初为奴隶、为农奴,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由奴隶耕种土地制度逐步废除,拥有些许自由的佃农(钢弓佃)开始出现,而佃农又随时代发展逐步演变为自耕农以及受法律保护拥有固定土地租用期限的农业资本家!在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中,伴随着耕种者身份变化的是耕种者个人政治权利的逐步获得以及逐步明晰。从身为奴隶的毫无个人权利之可言,到佃农个人权利的逐步获得,再到自耕农以及农业资本家拥有完全的个人权利,农业从业者个人该对国家负什么责任,国家该对其个人做出什么样的承诺,该为农业从业者个人提供什么样的国民待遇,国家在其个人经济政治生活中该充当什么角色,也越来越清楚、明晰!
  和农业从业者一样,欧洲都市里的市民也经历了从无权到逐步有些许权利,再到拥有充分个人权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市民该对国家缴纳什么赋税,国家该怎样收缴赋税,法律均有明确的说明和规定,即使是国王也不能随便违背该法律,随随便便向民众征缴税赋!
  亚当斯密所论述的欧洲农民以及市民个人权利的逐步获得,让我们看到了欧洲近代之所以进步的主要原因,就是国家与公民个人双方责权利的清楚和明晰,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国家明确其权利和责任,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国家就不会随随便便做损害公民的个人权利的事情,国家不会随便的加税,不会随便的制定有利于私人和特殊阶层的法律,更不会随便的制定不经公民同意之政策,国家在自己的职权、责任范围内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不越界,不侵权,充分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不受损害,同时也保有了国家权力的尊严和威严!
  和强大的国家相比,处于弱势地位的作为个人的公民,明白自己的责权利意义更是重大!首先,公民明确自己的职权责,就会有效的抵御国家对公民的不恰当的损害。公民可以拒绝向国家缴纳不属于其责权利范围的多余的赋税,拒绝国家派于其的不属于法律所要求的其责权利范围内的其他任务,可以抵御国家向其提出的一切非法要求!其次,公民个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在自己已经向国家尽了自己该尽的义务之后,可以向国家提出合情合理的要求,要求国家完成其对于国民的责任。如果国家不完成其对于国民的责任,或者拒绝完成对国民的责任,这样的国家就是失职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自然会被尽职的国民所唾弃、所抛弃!
  可以说,国家和个人责权利的明晰和清楚,为社会的稳定,为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奠定了最基本的政治基础!一个国家的政治清明与否,就看,在这个国家,它的公民是否明白他该享有什么明确的政治权利,他对国家该负有什么明确的责任,国家应该给他提供什么样的明确而优厚的国家待遇,国家可以在那些领域内干涉他的生活,在那些领域内国家不应该涉足!
  那么,如果用这标准来看待中国人的话,每个中国人身上都有两笔糊涂账!为什么?很简单,首先,公民个人该对国家负什么责任是不清楚的,公民该缴纳何种是赋税,赋税缴纳后,赋税该如何使用,是被怎么使用的,公民是不清楚的,当然更是无权过问的!其次,国家该对公民负什么样的责任,国家该为每位公民提供什么样的均等的国家待遇,在中国,没有一个官员能说得清楚,公民本身更是不清楚!有了这两笔基本的糊涂账,就为公民个人权利的得不到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的被损害,提供了非常大便利!一切无法可依,无国家与公民双方均认可的规则可循,因此,税,我可以随便收,公民权利,我可以随便变更,一切都由国家机器说了算,如此,公民个人又有何权利可言?因此,要说中国政治清明,仅从国家个人责权利的不明晰和不清楚这一点上看,似乎就是站不住脚的!
  孟子云:“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何谓“慢其经界”,用今天的语言来说,是不是指国家不明其责权利,公民个人不明其责权利呢?国家责权利不明,是不是那些暴君污吏为了自己的私利所便而不愿意使之明细清楚呢?因为责权利的不明晰不清楚,不是为某些人想怎做就怎么样做,一切凭个人喜好提供了莫大的便利?也因此,对于公民个人对自己的责权利的不清楚和不明晰,我们切莫要单方面的指责公民的愚弱,不要忘了,责权利的不明晰对谁最为不利!

  草作于2013年3月12日夜 于从吾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4-7-5 21:48:57
“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

法律法规是必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事实上谁也没有可能制定出超前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就因为这样,暴君污吏哪怕依法执政,那也必慢其经界无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5 21:51:0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4-7-5 21:48
“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

法律法规是必然滞后于社会发展的,事实上谁也没有可能制定出超前于社会发展的法 ...
有无知,有刻意而为之!无知者无罪,刻意为之者,不是罪人,是什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6 00:48:57
好像没有看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6 05:39:31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4-7-5 21:51
有无知,有刻意而为之!无知者无罪,刻意为之者,不是罪人,是什么!
借古讽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