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882 39
2018-02-02
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定义为生产一种商品的劳动量。李嘉图马克思,定义是一样的。一个说“相对劳动量”,一个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本质差别。
郑怡然问价值形成于生产领域还是交换领域,价值是实体还是关系,都是假装糊涂的明知故问。
看看劳动价值论的定义,就可以知道,劳动价值论者认为,在生产领域,更精准地说,在卖方的生产活动中,商品的价值就出现了,同交换,同买方,没有任何一点瓜葛。
这就是说,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卖方的生产者的成本
按劳动价值论的“等价值交换原则”,两种不同产品交换时,就是“等成本交换”了,而这是荒谬的。
所以,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定义,必导出荒谬的结论。
谜底是怎样的?
看看一个算术例子就清楚了。
假定路人甲和路人乙,各自的成本如下表。
——————————————————————————————————————
           生产A产品一件的劳动量(小时)   生产B产品一件的劳动量(小时)
——————————————————————————————————————
甲                    1                                               a
乙                    8                                               a
——————————————————————————————————————
甲乙在A的生产上成本(即生产单位产品的劳动量)有差别,而在B的生产上成本无差别。
等价交换,即等劳动量交换或等成本交换,两种产品的交换比例是多少?或者这样问:产品A的交换价值是多少?产品B的交换价值又是多少?
劳动价值论者根本就算不出来。
为什么算不出来,很清楚,只要各方存在着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距,也就是存在各自不同的比较优势,一个人的一天劳动就不等于另一个人的一天劳动,甲的一小时劳动不等于乙的一小时劳动。
斯密的一头海狸(两天)等于两头鹿(两天)的教条,立刻腐朽。
用关系说也复活不了“等价交换原则”。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8-2-2 04:28:27
从局部分析就可以看出。
我生产A用三小时,你生产A却要用十小时;
你劳动的一小时等于我劳动的一小时吗?
你在开玩笑么?

------------------------------------
一群人生产一件A平均一小时,另一群人生产一件B平均也是一小时;
你说第一群人社必时间一小时同另一群人社必时间一小时(在劳动的量上)相等,你不是在开玩笑吗?
只要随机从第一群人和第二群人中各挑出30人(大样本),然后互换到对方群体中,这时社必时间在两种产品上还能维持都是一小时的概率,是接近零的一个数。
你们劳动价值论者,玩笑开大了吧?
专业化分工,将人们锁定在各自的专业里,专家的生产率一般地高于非专家的生产率,这是不易之理。
社必时间是什么鬼东西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2 16:07:24
它是否可以既不是实体的范畴,也不是关系的范畴?
或者说,它既可以是实体的范畴,也可以是关系的范畴?
如果生产是资本主义性质的,那么交换就应该是资本主义的。
否则,生产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交换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那就成了狮身人面像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3 03:25:03
fujo11 发表于 2018-2-2 16:07
它是否可以既不是实体的范畴,也不是关系的范畴?
或者说,它既可以是实体的范畴,也可以是关系的范畴?
...
实体说,关系说,都没说到点子上。
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就是指卖方的生产成本。成本什么时候是实体了?
关系,是什么关系?人和物的关系?人和神的关系?
就说是人和人的关系,具体是什么?不说比较优势原理,就是不着边际。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3 03:41:13
劳动,既非物质也非意识,是人的一种行为而已,它即不能变成物,它只能记录和预计,但它不是意识本身,而是人们对劳动的意识。
甲为生产一件A需劳动五小时,是甲的成本,乙则需劳动八小时,是乙的成本;若乙用自己的七小时劳动(生产的其他产品)向甲换购一件A,或用六小时(生产的其他产品)换购一件A,这些比例,是价格。
比如乙用自己的七小时劳动(生产的其他产品)换购了甲生产的一件A,我们又知道甲生产一件A用五小时,那么按劳价论的思路来看,不是在说甲的五小时劳动等于乙的七小时劳动么?
那么斯密教条说一小时等于一小时,一天等于一天,是什么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3 10:02:12
罗鹏 发表于 2018-2-3 03:41
劳动,既非物质也非意识,是人的一种行为而已,它即不能变成物,它只能记录和预计,但它不是意识本身,而是 ...
甲的劳动产物可以和乙的劳动产物交换,而不是甲可以强迫乙上缴他的劳动产物,就意味着甲和乙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甲和乙对他们各自的劳动产物有排他的所有权。
假设甲和乙在智力体力方面都无差异,而且自然资源相对于他俩都是非稀缺的,那么,经济利益会促使他俩的交换,以单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为依据进行。因为在这个社会中存在这种逻辑关系:个人私有制决定个人劳动能力的私有制,个人劳动能力的私有制决定个人劳动产物的私有制,个人劳动能力的私有制+个人劳动产物的私有制决定商品交换按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为依据进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