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championway在2008-5-9 17:11:00的发言:大杂烩?应该说是高度概括吧?
1.什么是偏好?偏好就是因人而异的价值判断。对你有用处,你才会偏好它,对他无用处,他就不偏好它。这难道不是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吗?不是用在了经济学上吗?
2.成本决定价格的说法的错误太明显了:价格是两种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不是对其中一种商品的价值计量。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怎么能够用其中一种商品的制造成本来决定?
3.上面第一条,说明了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应该就是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即功用性。在这一点上说,确定的商品对于确定的人来说在确定的时点上,具有确定的价值(有用性),不因为你的制造过程的成本而有差异(除非制造过程也是消费者追求的一个价值对象——如手工制造之类)。你生产的食品并不能因为你使用了高工资的员工而卖高价钱。成本确定的是你制造的商品你所叫卖的底价,而不是商品价值。商品的价值是因人而异的,厂商和消费者对同一商品有各自的价值认知,否则就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事情了。
成本决定论意味着厂商决定论,意味着消费者的非理性论。

1,就经济学的通俗用法而言,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因此不可能是两种商品相互交换的比例。除非货币是金属货币或商品货币。一般来讲,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两种商品的成本决定的。
2,如果按照你的逻辑,“确定的商品对于确定的人在确定的时点上”,也没有确定的价值(有用性)。比如说,一个人对于一个商品,在一分钟内可能有八种想法,汉语“三心二意”就表达这种主观判断的不确定性。
这种不确定性,对于研究消费者行为有意义,对于研究可以通过生产增加供给的商品的价值确定,影响并不大,我们只要研究这些人的行为后果,就行了:他们犹豫再三,还是买了。
3,不管我多么喜爱我的别克轿车,我也不想为它多付一分钱,除非我不付那么多,就开不走这车。我的理性,就在于,尽量少花钱。我能够改变上海通用的价格表吗,显然不能。不过,大家也不要认为我因此就认定,消费者全体一致行动,也对价格没有影响。这是不对的。消费者整体,作为货币的所有者,对单个厂商,在谈判能力上,肯定占有优势,从而可以降低价格,但这有个下限,那就是生产成本。如果是一种完全竞争市场,高利润会引进新资本,低利润会逃逸老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