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答案:ABC。
“据监管机构内部人士透露,本次试点主要试两条:一试自担风险的新机制。具体来讲,一是让资本说话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让资本决策的经营管理机制,三是让资本所有者承担风险损失的市场约束机制。资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因此应对剩余风险承担责任。
二试模式。民营银行四种主要经营模式体现了银监会有限牌照监管思路:“小存小贷”(限定存款上限,设定财富下限);“大存小贷”(存款限定下限,贷款限定上限);“公存公贷”(只对法人不对个人);“特定区域存贷款”(限定业务范围、区域范围)。
尚福林说,这方面整体上讲我们还缺乏成功的经验,所以要试点,通过试点以后,再逐步推广。3月11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透露,试点初期不先行制定统一规则,由发起主体自主创造自担风险的模式,自愿承诺承担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对存款或其他债权实行全额或差额赔付,相关赔付责任应有健全的法律手续,明确、充分的体现在银行章程中。”
若这是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思路和监管者的思路,姑且不谈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就从设立的初衷和立论上看,我觉得有点问题,特别是有存款业务的民营银行,一旦出了风险(无论是民营银行的经营风险,还是道德风险、以及系统风险等),谁去救助,股东肯定没这么大的实力的,损失的还不是是存款人。
要搞银行,无论是民营的银行,还是其他类型的银行,只有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出现风险由保险救助,存款人的风险损失可能要小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