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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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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制度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假定是: 人是有限理性的;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

    这个基本假定,有其正面意义,它是对主流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的修正,使得经济人更加符合客观现实,能更好的解释实际经济生活.

    但是,这个假定在制度经济学里也引起了一些逻辑上的问题.制度经济学认为,因为,人是有限理性的,所以,当事人签定的合同就是不完善的,需要先谈判,再签定,完了以后,还要修正,以便使合同更完善.

    那么,合同的不完善到底是因人把握客观实际的能力有限而早成的,还是因其机会主义倾向而人为造成的,制度经济学就说不清楚了.

    推而广之,一个制度的不完善究竟是因为规定制度的人没有完全把握客观事情的能力呢,还是他的机会主义倾向.既然,这个原因在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本身就说不清楚,那么,制度很重要的理念本身就有了许多水分,从而,制度经济学在政策主张上的建议就摸棱两可了.这样,制度经济学生存的必要性就值得怀疑了.

    一个学科,连基本假定都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怎么能良好的发挥指导作用呢,但愿,制度经济学能早一天走出这一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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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2 12:21:00

你说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设是威廉母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核心假设,不是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假设。根据TCE,只有有限理性+机会主义,才会导致契约不完全下的敲竹杠问题。只有有限理性,必然有不完全契约,但是不会敲竹杠;只有机会主义,但人是完全理性的,就不会有不完全契约。

年轻人应该在熟读经典的基础上提出批判性思考,不要动辄否则一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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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4 09:35:00

   威廉母斯交易费用经济学是现代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有机会主义,但人是完全理性的,就不会有不完全契约",阁下的经济学逻辑太粗糟了,你怎么保证完全理性的人不会借机会主义为自己打算而造成契约的不完全.看来,阁下没有读懂本人原文的逻辑,实在遗憾.

   但是,我们可以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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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4 09:41:00

   重申一下,本人没有否定一个学科,本人只是认为它需要改进.事实上,任何学科都有不完善的地方.即使,过去看来完善的,现在或未来就未必完善.

   看待一个学科,本人认为,既要在它的逻辑框架里看问题,更要跳出学科本身来审视它.阁下从学科内看问题,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只是,本人认为这样不足以改进一个学科.

   这是,你我的立场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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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4 11:49:00
以下是引用清风6861在2008-5-12 9:26:00的发言:制度经济学的两个基本假定是: 人是有限理性的;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

如果人是“完全理性的”,“机会主义倾向”有无发挥作用的可能?

“完全理性”是否是“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充分条件?

“有限理性”是否是“存在机会主义行为”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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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4 11:55:00
以下是引用清风6861在2008-5-14 9:35:00的发言:你怎么保证完全理性的人不会借机会主义为自己打算而造成契约的不完全

“完全理性的人借机会主义为自己打算而造成契约的不完全”,这是否需要契约的另一方是“有限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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