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E法与产品开发体系的七个核心要素
PACE法美国顾问公司PRTM公司于1986年提出的,其中PRTM公司已经在2011年被管理顾问公司PwC并购。PACE法可视为产品开发体系之父,并广泛应用到东方与西方诸多大企业中。第一个大规模导入PACE法的是IBM,IBM在1990年代初期导入PACE法改善内部流程,获得重大效益。之后IBM将其导入经验归纳成为IPD法(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 整合性产品开发法),并将此方法大规模输出到亚洲(此输出与IBM转型成顾问服务有密切关系)。
PACE法(Product and Cycle-time Excellence, PACE)与IPD法在亚洲的应用上,较著名的是中国大陆之通讯设备公司华为技术(Huawei,简称华为)与中兴通讯(ZTE)。华为在2003年接受IBM辅导导入IPD,并以此方法大规模进行内部产品开发流程之改造。另一个大陆通讯设备公司中兴通讯也在2008年接受PRTM公司辅导,提出HPPD流程(High Performance Product Development,高效率研发管理流程),用于中兴通讯流程改善。
PACE法经过诸多公司的验证,其实用性已无庸置疑,差别仅在导入者的决心与协助导入顾问公司的技巧。
PACE法之核心思想在于七个核心要素[3],包括如下及说明:
1.阶段评审决策;
2.建立跨职能的核心小组;
3.结构化的开发流程;
4.开发工具和技术;
5.建立产品战略;
6.进行技术管理;
7.进行整合性管理。
•阶段评审决策:阶段评审决策的关键在于决策,PACE法认为新产品开发需要有一流程,而决策是驱动流程是否往前进的关键。针对决策,PACE法透过产品评审委员会(ProductApproval Committee, PAC)来决定产品开发是否往下一阶段发展。
•跨职能的核心小组:每一研发项目均建立对应的项目小组(The ProjectTeam),同时针对特定之关键技术开发建立核心小组(TheCore Team),核心小组由5-8人组成,并取得PAC之授权。
•结构化的开发流程:每个公司针对产品开发流程建立进一步的细部流程,且每一流程包括对应操作步骤与窗体。PACE法流程包括: ◦阶段零:概念评估(ConceptEvaluation)
◦阶段一:计划与规范(Planning &Specification)
◦阶段二:开发(Development)
◦阶段三:测试与验证(Test & Verification)
◦阶段四:推出产品(Go-Live to the Marketplace)。
•开发工具和技术:泛指产品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与技术,包括如QFD、TRIZ与专利地图等研发管理工具,及CAD与CAE等技术分析工具。开发工具与技术是产品开发过程共通技巧。
•建立产品战略:产品战略包括产品开发的目标与方法,PACE法之产品战略涵盖产品战略愿景、产品平台战略、产品线战略与新产品开发战略等。产品战略是新产品开发的核心思想与理念。
•进行技术管理:对应产品战略,企业针对核心技术与周边技术之发展建立技术管理体系,技术战略除要支持上述产品战略外,亦要针对企业未来成长所需要的技术平台进行布局。
•进行整合性管理:整合性管理包括研发项目之管理与原本职能之部门管理,整合性管理之目的在协调资源的分配与使用,并确保整体新产品开发战略与流程与企业整体营运可以串连起来。
综合上述讨论,可以发现新产品开发体系包括战略与战术面课题。评审决策、核心小组、开发流程与工具技巧属于项目管理层面与战术层面的课题,而产品战略与管理、技术战略与管理及整合战略与管理属于整体战略层面课题,结合战略与战术课题,即是一完整的新产品开发体系。
若将PACE法与Phase-Gate模型(Phase-Gate Model)比较可以发现,PACE除产品开发流程外,更重视其他体系面的建置工作,包括决策与规划体系,包括组织建立与工作团队,也包括产品开发体系和其他战略体系,例如技术体系与经营体系的结合等。
虽然PACE法广泛应用于大企业,但研发管理的流程与核心思想是与企业的规模大小无关的,中小企业也可从IBM、华为与中兴通讯等公司的经验中学习,从小企业迈向国际企业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