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制度以及目前的现状。1、目前事务所议价能力较弱,收不起费,吸引不了优秀的人才留在这个行业,企业都是有成本驱动的,合伙人开企业就是赚钱,实施较多的程序就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对合伙人来说是亏本的。2、目前,社会上对事务所出的报告认同度低,也不愿意支付较高的收费。3、合伙人制度决定了只有好的合伙人才能找到好的业务和好的待遇,合并前和合并后并不改变这些,大所的合伙人找来好的业务不会给业务少的合伙人作,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的收入,这样,人才也不能得到锻炼和培养。就算是目前统一的内审程序也改变不了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