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童年好友因心情不好来找我。我们两人因价值观相近,所以友谊不曾因她先生是电子新贵、住豪宅、开奔驰而生疏。
我见她憔悴了很多,问她怎么回事。她说前一阵子,许多朋友劝她要「宠爱」自己,想吃就吃、想玩就玩,说黄土已经埋到一半了,还不快享受?她想想也对,便跟着贵妇团去国外血拚一番。只是买的时候很快乐,回家后却觉得空虚,甚至有罪恶感。尤其看到国中生暑假打工,被砖墙倒下压死的新闻,心中更是唾弃自己。这个罪恶感让她很难受,晚上睡不好。
我知道她为什么有罪恶感。我们长大的年代,父母教的是勤俭、不浪费,东西没有坏不可以买新的,自己可以做的事不可请人做,花钱之前要先想一想明天的早饭在哪里。她买了不需要的东西,违反了她的价值观,所以就失眠了。
良心的确是最好的道德维护者,没有一个地牢比心牢更幽暗,没有一个狱卒比自己更严厉。心不安时,不管多么可口的山珍海味,都是味同嚼蜡。我告诉她,解铃还需系铃人,她必须找出她的人生目标,才不会被别人左右,有目标的生活才有意义,有意义才会快乐。
人有被需要的渴望,很多自杀的人都是觉得自己不被需要,但是这个被需求是要靠自己去创造出来,你有能力,公司需要你;你是好妈妈,孩子需要你;你是好人,社会需要你(《飘》中的美兰妮比郝思嘉更被那些三姑六婆所需要)。
很多人以为对自己好就是去花钱买享受,每天有小确幸就会快乐。其实快乐唯一的方式,是去创造自己的价值,使别人因有你而过得更好。物质的享受是短暂的,再好吃,酒肉穿肠过,一天之后便无影无踪,若没有更高层次的精神寄托,大吃大喝后,大脑因为「饱和」感觉迟钝了,反而更空虚。古人说得好,「广厦千间,夜眠八尺」,物质上的欲望只会加重心灵的负担。
很多人把人生目标定为追求幸福,如果要靠外力才会幸福,那么这个幸福不会长久,因为真正的幸福是追不到的,它源自你的心。江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若无闲事挂心头,清风明月便是幸福,何需追求?
最近朋友寄给我一个泰国广告:一个年轻人走在街上,看到楼上冷气机在滴水,便顺手把一盆枯萎的花移过去接受滋润;一只流浪狗在看他吃午饭,那眼神使他把鸡腿给了狗;一对母女在乞讨,他弯下腰把皮夹仅有的二张钞票分一张给小女孩。镜头一转,花活过来了,狗儿跟着他回家了,小女孩上学了。我不知这个广告在卖什么,但是它使人微笑,觉得幸福。
小确幸不会带来大幸福,但是小慷慨却会造成大幸福,因为前者为己,后者为人。要快乐不难,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专心去做,成败不在考虑中,便会得到极大的心灵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