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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微观经济学
2008-5-23 08:06: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5-23 7:22:00的发言:也就是说,偏好不确定,则均衡和最大化没有用武之地。

微观经济学的三要素(不妨叫三个基本的外生要素):偏好、技术、禀赋。

如果还想加第四个,不妨加上“制度”。

若想把它们任何之一内生化,则必须再引入其他外生因素,这些新引入的其他外生因素是否还叫作“偏好、技术、禀赋、制度”,是研究者个人的自由。

微观经济学中的“均衡”与“最优化”有无“用武之地”,直接看它们的定义与偏好、技术、禀赋之间的关系。

这三要素未知,不妨称作“分析的条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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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3 08:15: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5-23 7:22:00的发言:您将偏好的不确定理解为不确知,或者可以任意变化。我以为,这种理解不是很恰当。偏好不确定,即偏好并不总是表现出一致性

的确,词语上的理解,个人可能不同。

“uncertainty”或“不确定”在我这里,通俗一些说就是“诡异不定”、“捉摸不定”,再或者就是“未知”、“未能确切地把握”。

其中,可以有两种情形:(外生的)偏好是唯一但不变的,但我们不完全了解它;(外生的)偏好是变化的,但我们不完全了解它是如何变化的(变没变也不完全了解)。所有这些,还都是基于偏好是外生的这一前提,或者说,以偏好解释其他,而非以其他解释偏好。

您当然可以按自己的想法把“不确定”理解(或定义)成“不一致性”,不过,微观经济学一般讨论“理性偏好”,即满足完备性与传递性的偏好。如果您的“偏好不一致”与这两个公理相悖,恐怕我们就是在讨论两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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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3 08:23: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5-23 7:22:00的发言:不过您认为,“内生偏好”应该仍会引入新的外生的“偏好”,这应该只是一个层次问题。那么,您和我们一样,认为偏好不应该作为外生变量,而是一个应该被解释的现象。

我不是这样认为。

我的意思是,在某一理论中,把A当作某个被解释的东西,则需要引入另外的B。

如果有人愿意把A定义成“内生的偏好”,我也愿意把B定义成“外生的偏好”。这样,在整个理论中,B仍作为基本的、外生的因素。

新的外生的“偏好”不仍是外生的吗?这里不应该理解作我“认为偏好不应该作为外生变量,而是一个应该被解释的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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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3 08:33:00

有人想运用万有引力定律预测物体的实际运动轨迹(比如计算物体的时空坐标的关系),但如果万有引力定律中的常数G是“不确定的”,或者“未知的”,或者“即使知其会变化但不知其随时间变化的情况”,那么我们无法“运用”该定律,或者,无法实现上述目的。

若但凡遇到万有引力定律无法解释的现象,就说“其中的G变化了”(这样万有引力定律永远不会“错”),那么,我们在是以物体的实际运动轨迹说明G如何变化呢?还是以G在说明物体的实际运动轨迹?

上面这个问题里,G应该是外生的——即使它是可以变化的(这是一种外生的变化)。

如果想把G内生化(用其他因素解释),首先,这时所研究的问题已经变化了,其次,我们仍需要引入某个其他的普适的常数来说明G的变化如何由其他因素引起。

这个例子未必恰当,但可能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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