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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2 1
2008-05-23
人类合作的起源

Samuel Bowles

Herbert Gintis

Santa Fe Institute, Santa Fe, NM
87501, U.S.A.

 

摘要:生物学基于适用于人类和非人类物种的亲属利他主义、互惠利他主义和互利共生现象对合作作解释。然而,人类的合作部分基于一种人类所独有或者至少是更加发达的某种能力。在这一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对合作的作出的新的解释,这种解释适用于人类但不适用于或不显著适用于其它物种。这种解释的核心在于人类认知的、语言的、身体的能力,这些能力能够系统地表达社会行为的一般准则,
规范这些行为的社会制度的出现,内生准则的心理能力,以及基于非血缘特征如种族关系和语言行为的族群的形成。代理模型显示这些习惯似乎同其它人类特征一起以一种对相应环境的可行的表现的方式共同演化。将要被解释的合作的形成被自然观测、历史数据和行为实验所证实。而且以似乎可信的进化动态学包含着的一些遗传因子和文化元素为基础,其一致性可以通过正式的模型得到证明。此外,该模型采用一系列参数解释了人类合作的理由,这些参数与通过合理推断所能得到的人类生活的环境是一致的。

介绍

美国人喜欢将他们生活中的所有的事情都用合理利己的原则来解释;他们显示出一种满足促使他们相互帮助并且为了国家的福利自愿牺牲他们的一部分时间和财产。这方面我认为他们经常做错;在美国以及其它地方人们认为无私和自发的冲动对人类而言很自然的;但是美国人很少承认他们屈服于这类感情。

 — Alexis de Tocqueville

(美国的民主  1830)

扩展到大量的相互无关的个体以及采用大量的方式,人类的合作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通过合作我们意味着在联合行动会给个人带来成本的一个个人的行为所给予的利益要超[1]过族群内其他成员的成本。比如,这可应用公共品博弈中的贡献1。尽管在其他物种中这种独一无二的合作的缺失可能是一个意外的进化事件,但人类合作是人类某种特殊能力的结果是更可信的解释。

其他物种基于基因相关性(亲缘利他主义)和重复交往(如互惠利他主义)对合作的一般解释当然也可应用于人类的合作。然而,这些机制所包含的潜在的能力并不是人类独有的:在很多物种中重复交往和亲属间交往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并不寻求减小这些类似模式的重要性,提出将他们扩展以说明人类合作的独特方面也是无趣的。我们宁可认为寻求一种新的解释是富有成效的,由于其中包含着人类独有的特征,这种新解释对人类合作可行但对其他物种不可行,或不是持久可行的。我们的解释的中心在于人类的认知,语言,和自然能力,这些能力可以将人类社会行为的一般规范明确表达,规范这些行为的社会制度出现,还有内在化准则的心理能力,族群成员在非亲缘特征的种族划分和语言行为人类的的基础,这些使得族群间的高昂的冲突变得便利。当然,这并不是要置这些制度和规则优先位置。我们宁愿说明,这些能够在一种相关环境的可信的象征下同其他人类特征共同演化。通过必要的推测,我们的思考通过三种方法进行训练。首先,我们寻求解释的合作形式被自然观察、历史记录和行为实验所证实。第二,我们要求,我们的记录是基于一种包含基因和文化元素混合的可信的演化动力学,其一致性能够通过正式的建模所证明。第三,我们开发的模型的运作必须能够在参数值与推断出的人类的生活环境相一致的条件下对人类的合作作出解释。当问题中的模型无法得出解析解相时候(因为它们太复杂且是非线性的),这第三个要求使的可信参数下的计算机模拟成为必需。

本章内容由以下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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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支持我们基于亲缘和利他互惠主义的解释是不完全的这一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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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刻画关键的个体行为特征,这些行为特征可以解释许多人类的合作。我们用术语“强互惠性”来表达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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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我们的解释中为什么人类族群中的多层次选择对文化和基因变异肯定充当着重要角色这个问题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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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到,一些共同的人类制度在多层次选择非常强的条件下创造了环境。这为为什么族群层次的制度,比如资源共享和战争,能够和我们称为强互惠的个体行为共同演化提供了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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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为什么强互惠者在他们的行动建立了一种在其他作为配偶、合作伙伴和敌手不可观察的质量方面难于造假(高成本)的信号条件下能够受惠作出解释。

我们认为,通过对区域外来的的排除所维持组群的边界对合作行为进化的成功作出了贡献。同样,这也部分解释了族群成员的特色对合作关系范围的决定作用。

我们发展了这样的观点,人类内化规范以及在支持合作行为时运用情感的能力削弱了个体利益同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并且即使在多层次选择和具有发信号高成本特征的合作诱导效应都薄弱的情况下也能支持合作交往。在这些积累的鼓舞下,我们集中表达一个观点,对更多细微差别和正式争论没有给予完全注意的情况下允许一个更加扩展的称述。我们也不去注意我们对其他学者的工作的巨大的债务,他们许多人加入了我们这项研究,除了要说,随之而来的近年来同 Ernst Fehr, Simon G hter, Armin Falk, Urs Fischbacher, 和他们的共同执笔者,以及 Robert Boyd, Marcus
Feldman, Joe Henrich, Peter Richerson, 和Eric Alden Smith等人之间持续合作的结果。在这里表达出的我们自己对这个观点的贡献在我们近年的文集中有概述(Gintis 2000a; Bowles 2003).。

为什么基于亲属和互惠利他主义的解释是不完全的

我们不怀疑血缘关系是对人类合作做解释的重要部分,如同在其他动物之间,并且这种亲属间的合作成为了一个其逐渐的扩展对非亲属合作作出了贡献的模板。然而,用这种方法来解释大量无关的个体间的合作是不可信的。

同样的,允许对反社会行为进行报复的重复交往毫无疑问对人类或着其他动物间的持续合作是有贡献的。有些观点认为完全自利的人之间的合作在这种方式中得到了解释。但这是错的。首先,许多多合作有贡献的人类行为的实验证据来自于非重复交往,或者是来自于重复交往的最后一轮。我们并不认为该观点没有注意到一次性的背景,或者不能在实验室进行具有重复交往的真实世界的实验。确实,人们很容易区分重复和非重复交往并能相应调整他们的行为,这样的证据占绝大多数。非实验证据同样明显:日常生活中冲突中的普通行为不容易用对未来互惠的期望来解释。

第二,早期人类的环境可能使得重复--报复机制对合作的支持无效。游猎成员可以通过加入其他族群而逃避报复。而且,在许多人类进化的关键情形,当由于冲突或不利环境而导致群组面临解散时,重复交往相当不可行。

第三,在大量交往的环境下,无法得到重复和报复可以解释自利个体为什么合作所需要的条件。经常被引用以说明自利个体中的重复交往能够支持表面上是利他的行为的著名的“亲属理论”,不能可信地从两人扩展到大n值的n人族群。在这方面二人和n人交往的关键差异在于:(a)偶然的背叛和故意的背叛的数量将随着n的增大而增大,而这个“颤动”将显著增大对背叛者进行惩罚的成本;(b)大群异质代理人的一个足够大分数的可能性将对n上升时合作利益的下降具有足够的远见;(c)在需要由自利族群成员对背叛者进行惩罚的情况下,协调和激励机制在n上升的时候变得非常复杂和笨拙2。尽管许多重要的人类交往是双人的(比如,商品的双向交易),许多合作的重要例子(比如,通过共同保险减低风险,信息共享,维持有利于族群的社会规范,族群防卫)都是大群的交往。就这些事情而言,不能期望亲属理论提供合作是普遍且长久而不是稀少且短暂的理由。                                                                                 [2]

利他主义心理方面和行为方面:亲社会情感和强互惠性

亲社会情感是一种导致代理人从事上述定义的合作行为的生理和心理反映。一些亲社会情感,包括羞耻,负罪感,同情,以及对社会制裁的敏感性,导致代理人采取建设性的社会交往;其它的,如对背叛者进行惩罚的期待,当亲社会情感在社会族群的某些部分中不能诱发足够的合作行为时可以减少搭便车行为(Frank 1987; Hirshleifer 1987)。

如果没有亲社会情感,不管如何加强契约制度、政府法律的强制力和声誉,我们都将是反社会的人,而且人类社会将不会存在。除了体验羞耻、负罪、同情和懊悔的能力严重受到削弱或缺少之外,反社会的人没有智力障碍。他们在美国男性中占3% (Mealey 1995),却占美国囚犯数量的大约33%,以及惯犯人口的33%到80%。亲社会情感引发了公民的好客,和丰富我们日常生活的人道行为,并导致我们在陌生人之间生活、工作、购物和旅游时感到舒适和愉快。此外,政府代表,公民的自由,妇女的权利,对少数民族的尊重,如果缺少现代社会人类尊严将不存在的一些关键制度的提出,都是人们参与集体行动所带来的,他们不仅追求个人利益,同时也是所有人类的景象。我们的自由和舒适等等都是基于过去多代人的情感积累。

尽管我们认为证明情感可以解释人类合作的重要形式的证据非常强,但没有可被普遍接受的关于感情如何与认知过程相结合以影响行为的模型。这里也没有太多的关于如何最好描述支持合作行为的感想的认同,尽管我们(Bowles and Gintis 2002)已经在这个方向上作了尝试
。但是,断言这里有许多有公德心的行为不能通过自利选择做解释是不存在争议的,这些行为包括为什么人们投票,为什么人们会匿名行善,为什么人们会在战斗中牺牲自己。在涉及社会生命的这些领域时,我们称这些行为是强互惠性。一个带着合作的倾向进入一个新的社会环境的强互惠者,被预先安排通过维持或提高他的合作水平来对其他人的合作行为作出回应,并对其他人的“搭便车”行为进行报复,即使会给自己带来成本,甚至是不能理性预期这种报复能在将来给个人带来的收益。这个强互惠者既是有条件的利他合作者也是一个有条件的利他惩罚者,他的行为在付出个人成本的时候会给族群其他成员带来收益。我们称其为“强互惠”以区别其它如互惠利他主义、间接互惠以及由重复交往或积极分类所维持的安排个体自利行为的交往的“弱互惠”(see Fehr et al. 2002)。

多层次的选择

群体成员内部之间交往远比同外部人交往显著的群体构成的人口中,进化过程可以分解群间和群内选择效果,这点很长一段时间就被认识到(Price 1970)。在特征复制的比率依赖于族群成分的地方,以及存在族群成分差异的地方,族群选择对演化变化的速度和方向有影响。然而,直到最近,大多数将在群体和个体联合影响下的演化过程模型化的学者得到的结论是前者不能弥补后者,除非是在特殊的环境条件(小族群,有限移民)或者群间差异比群内差异要持久的地方。

因而,族群选择模型被在解释利于群体但对个体是高成本的行为的进化的成功时被认为是失败的。但是,相对于其它动物而言,基因和文化变异上的族群选择操作对于人类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在人类特有的可增强族群选择实质作用的特征中包含有压制非典型差异的能力,遵守者文化的传播,民族优越感(以支持群内调和并维持族群边界)以及群间的频繁冲突。

在Gintis (2000b)论文中,我们开发出了一个解析模型,该模型显示,在可行的条件下,强互惠性可以通过族群选择在相互的利他主义中产生。这篇论文中,合作被模拟为在一般的条件下、代理人对将来能从其他成员那里得到收回报有充分的认识的n-人公共品的重复博弈,如同亲属法则中所断言的那样,合作通过触发战略得以持续。但是当族群受到废止或者解散的威胁时,比如说通过战争,瘟疫或者饥荒,为了生存合作将变得更为必须。然而,当族群受到威胁时一个人的贡献在将来得到回报的可能性将急剧下降,群体解散的可能性上升因而合作的刺激将消亡。因而,正好是当一个族群最需要亲社会行为时,基于相互利他主义的合作将崩溃。在我们这个物种演化的历史上这种关键时期是很普遍的。少量不考虑未来的回报而对背叛者施以惩罚的强互惠者,能够显著提高人类族群的生存机会。而且,人类是群居的,且认可个体,具有以低成本对受罚者施加严厉处罚的能力,这在物种中是唯一的,而且这也似使人类成为高级的工具制造者和并拥有超级的狩猎能力。确实,同非人类灵长类做严格比较,即便是最强壮的人在睡觉时也能被最弱的人杀死。一个使用价格方程的简单论据就能看到,在这些条件下,强互惠者能够侵入一个利己类型的人群并保持均衡。

我们同Boyd 和 Richerson (Boyd et al. 2003) 的合作研究结果中显示,通过基于代理人的模拟,对于某些合作行为--显著地惩罚那些违反合作规范者--即便是非常大的族群并存在持续的移民,族群选择对通过文化传递的特征仍然具有决定意义。这种令人奇怪的结果的原因在于,如果族群的大多数成员坚持准则,预先安排好的对违背者进行惩罚所引发的成本是非常小的,因为违背行为并不常见。因而,当反合作行为的群内选择存在时,它在合作均衡的附近也是非常弱的。这点支持了在成分上显著不同的群间差异的持续存在,其中有些族群中几乎所有的合作代理人都预先安排好了合作并对不合作者加以惩罚,而有些族群则几乎全部是自利的个体。额外的群间变异由群间冲突引发的胜利的族群吸收失败者并随后分化提供。

这些模型中一个特别吸引人的特点是,它们预测了一个异质的均衡,可观的自利者和强互惠者都包含在这个均衡中,如同在实验文献中发现的那样。

制度和行为的共同演化

如果族群选择是对个体合作行为的成功演化的部分解释,那么可以认为增强族群选择压力的族群特征(比如,相对较小的族群规模,有限的移民,频繁的组间冲突)是同合作行为共同演化的。这种族群特征和个体行为可能存在协同效果。有这样的例子,合作是部分基于人类某种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构建某种制度环境,这种制度环境可以限制群内竞争、减少群内非典型变异,同时提升群间竞争的重要性,并允许昂贵的、但利于群内的行为通过群间选择过程同那些支持环境共同演化。

这种对群间竞争进行压制可能会严重影响进化动力的观点可以在群居昆虫或其他物种中被广泛认识到。Alexander (1979), Boehm (1982), 和 Eibl-Eibesfeldt (1982)首先将这种推理运用到人类社会,探究通过文化传递的惯例的角色,这些习惯可以减少群内的非典型变异。这些惯例的例子有均等制度,如在非亲属间分享资源,以及减少群内健康或物质福利的差异。这些惯例可以减少在健康或物质福利缺乏时群内成员所获得的显著差异。因此,尽管存在对群内其他成员慷慨的优秀的猎人可能比其他猎人拥有较好的健康和营养(作为消费比较平稳的结果)的事实,但这并不表明缺乏均等,除非这些惯例同样会导致不太成功的猎人的健康和营养的恶化(这似乎不太可能)。

通过减少个体成功上的群内差异,这些惯例可能会削弱群内基因或文化的选择操作,这对个体是有成本的,但对群体是有利的,族群可以得在群间竞争时得到这些利益。环境能够告知明确的方向并跟上生物的进化和文化的改变,制度由此建立。因此,可以用一些事实来解释旨在减少群内非典型变异的社会制度的进化的成功,有些事实削弱了某些选择压力--这些选择压力的作用在于妨碍利于群内利益的个体特征,而有些则是频繁承载这些特征以降低族群灭绝的可能性。

我们采用一些新的特征沿着这些线条将演化动力学模型化。这些新的特征为通过基因和文化遗传个体行为以及通过文化传递族群层次上的制度特征,而群间竞争在族群选择上起着决定性角色(Bowles 2001; Bowles et al. 2003)。我们可以看到,群间竞争可以对以下进化成功做解释:(a)人类社会对非亲属的利他注意,(b)族群层次上的制度结构比如在广大多样的生态系统中反复出现并扩散的资源分享。如果对群外能施加足够高的成本,且族群层次上的制度能够限制这些行为的个体成本并且能削弱对这些行为的反对,那么有利于群内利益的行为可能得以进化。

我们的模拟显示,如果族群层次上的制度能够贯彻资源共享或者族群成员非随机的配对被允许进化,那么利于族群的个体特征就能和这些制度共同演化,即便后者会对采纳它们的群施加显著的成本。这些结果包含一些说明:人群中的个体合作行为和社会制度在开始是缺乏的。然而,在缺乏族群层次上的制度的时候,只有当群间冲突非常频繁、族群较小且移民比例较低时,有利于族群的特征才能进化。因此,在解剖学意义上的现代人存在的前9000年间在相关环境下的合作行为的演化是人类特有的在社会制度建构上的能力的一种结果。

 

作为品质的强互惠信号

因为增加了个体交配和共同建巢的机会,合作行为在进化过程中将可能受惠。例如,这就是个例子,如果在族群防卫时共享有价值的信息或招致危险被其他人作为个人的诚实的信号,否则作为交配或政治联盟无法观察到的特征。这类许多关于昂贵的信号和人类演化的文献将这些行为解释为好的猎人将他们的猎物贡献给其他人,但同样的理由可以应用到合作行为。合作行为因此可能会导致以这种方式发出信号的优势联盟的产生,这个结果将增强健康和物质成功并使得建立信号的合作行为的扩散。和Eric Alden Smith 一起(Gintis et al. 2001),我们将这个过程作为多人公共品博弈模型化,这个博弈不包含重复或协同交往,因此如果没有明显的好处非合作将成为支配策略。我们可以注意到,通过为群体其他人提供一项公共品所发出的以品质为基础的诚实信号能够稳定地进化,并且如果拥有确定可行的条件时,在最初稀少的人群中可以扩散。与我们所称的强互惠性一致的行为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进化。

然而,我们单独的发信号均衡并不需要这些信号给予族群其他成员利益。反社会的行为可以执行同样的功能:敲打邻居以显示威力与在群体防御中表现勇敢是差不多的。如果发出信号是一种有利于群体行为的一种解释,本模型的逻辑必须通过证明有利于群体的信号优于反社会的信号而得到补充。我们通过注意所提供的公共利益的水平与提供给那些对信号作出反应的人的个体利益是正相关的来补充这一点。例如,防卫族群的人将比那些敲打邻居的的人更倾向与给予他的同伴或盟友利益(比方说,保护)。有利于族群的信号比反社会的信号更能吸引大量的观众。最后,竞争族群的选择将青睐那些具有有利于族群信号均衡的族群而非那些没有信号均衡或那些反社会信号均衡的族群。

如同这个最后的原因所提出的,发出信号的效果同合作的族群选择是协同的而不是简单的补充。为什么有利于族群的行为在群内动态过程中可以稳定进化并为组间行为的变化做了贡献,且由此增强了族群选择的力量?族群选择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解释。

狭隘和互惠

个体表现合作的倾向通常依赖于对他们交往的人的认同:“内部人”优与“外部人”。在上面的模型中,内部人--外部人的差异充当着关键的角色。在我们的族群选择模型中,合作行为给予同族群成员以利益并允许高合作的族群从组间冲突中胜出。某些有利于组内成员的特定行为是昂贵的或者甚至对其他组成员是致命的。另外,如我们所看到的,维持族群的边界以限制移民的程度以及族群间冲突的频率为群内合作的提升作的族群选择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于是,似乎可以发现群内的合作与对“外部人”的敌对是共同演进的。

群内的偏爱经常受到物质上、语言上和其它标志内部人的特征的文化优势的支持,而外部人则与排除性行动相联系,我们称这为狭隘。我们将狭隘模型化为具有可交往的归属特征并排除相反特征的一个过滤器(Bowles and Gintis 2000)。群内成员通过两种方式从狭隘过滤器的采用中受益:稳定的族群规模以及族群成员在文化上差异的降低,这将增强群内互相监督的效果和支持高水平群内合作的声誉的建立。更多的小的族群形成规模经济,通过交换获利,和大量的、差异的成员带来可能的集体认知利益。人口中观察到的狭隘的程度取决于这些利益同排他性行为的成本之间的平衡。由于所有这些都随着环境和技术的改变而演化,我们的关于“优化的狭隘”的分析将提供了一种将合作与群外敌对共同演化模型化的方法,尽管我们没有尝试这一宏大的计划。

亲社会情感:模型和实验证据

如同我们在前面所论证的,个人承诺忠实于社会规范不仅是对在认知上对追求自利的一种的屈服,同时也是出于情感。在延续合作关系中羞耻、同情和其它内心活动充当了一个中心角色。令人困惑的是亲社会情感乍看起来是一种利他的行为,能够给别人带来利益而给自己带来成本。因此,在任何自动适应特征倾向于增长的支付-单调动态过程中,亲社会性将萎缩。

痛苦是一种亲社会的情感。羞耻是一种社会情感:当一个人因为违背一种社会价值或没有能够实现一种行为规范时被他所处的社会群体的其他人低视而经受的一种痛苦。

羞耻能够实现类似与痛苦的那种效果吗?如果被社会贬低具有健康成本,而且羞耻的数量与健康成本的水平密切相关,那么答案是肯定的。象痛苦一样,羞耻是一种导致代理人去修复导致这种刺激的环境并在将来避免这种刺激的负面刺激。如同痛苦那样,羞耻用一种简单的信息取代一种复杂的优化过程:不管你在做什么,可能的话停下来,且不要再做。当然,如果好处足够大,个人也可以克服这种不愉快的羞耻感,但是在平均水平上,这种情感仍然能够减少导致羞耻的社会行为的发生频率。

既然羞耻是一种进化选择而且具有成本,它应该给予那些经历者一些选择优势。两类选择优势在这里起作用。首先,羞耻可以增强一个具有不完全信息、有限的或不完善信息处理能力的代理人的健康,以及/或者具有低估未来产生的成本和收益的倾向。或许在没有羞耻的情况下,所有的三种条件将共同导致非优化的社会不和谐,而羞耻使得我们更接近优化。羞耻的角色是警示我们将来的消极结果,当然,预示组织起来的社会将把成本加在那些违反规则的人的身上。羞耻可能是与对反社会行为的激起惩罚的感情共同演化的(我们模型中的互惠动机)。

那些经历羞耻的第二种选择优势在于通过族群竞争增加财富。在羞耻感非常普遍的地方,对反社会行为的惩罚将非常有效,其结果是惩罚将很少被采用。于是,普遍有羞耻敢的族群将以有限的成本维持一个较高的合作水平并通过族群选择得到扩张。羞耻于是成为一种节省成本的群内惩罚的方法。

羞耻可以在实验室内进行研究。在Bowles and Gintis
(2002)我们考查了一项代理人最大化包含五项不同动机的效用函数的公共品博弈:个人的物质收益,对别人收益的评价,对利他性和互惠程度的依赖,没有能够公平地对集体努力做出贡献带来的负罪感或羞耻感。在合作行为多于最大化物质收益中参与者被其他人惩罚后羞耻感很明显。我们提供间接的实验证据来说明这种感情在公共品博弈中充当着某种角色。但是,博弈中情感角色的直接证据仍然稀缺。

 

规范的内在化

内在规范是部分由于包括上面略述羞耻和内疚的内在制裁所强制的行为的一种模式。人们遵循内在规范当他们为了自己的目的来评估确定的行为以及/或不论这些行为对个人的健康和/或可觉察到的福利的效果时。将规则内在化的能力在人类是很普遍的。虽然在社会学文献(社会化的理论)中有广泛的研究,但在该领域之外几乎完全被忽略。

社会化模型因为建议人们不依赖他们可以觉察的支付采纳规范而遭到严厉的批评。事实上,人们并不总是盲目遵循那些在他们中谆谆教导的规范;有时他们将顺从作为一种战略选择。(Gintis 1975)。在社会学文献中提出的个人“过社会化”(oversocialized)模型能通过增加一个非典型的反映代理从低转向高支付战略这一事实的复制过程而被抵消(Gintis 2003b)。

所有成功的文化都培育出增强个人健康的内在规范,如面向未来,好的个人卫生,积极的工作习惯以及对感情的控制。文化同样普遍地促进使个体从属于群体福利的利他主义的规范,如勇敢诚实、公平、积极合作以及对他人痛苦的同情。

假定大多数文化促进合作行为,并且如果我们接受社会学关于个体内在规范是通过父母和其他有影响力的长辈来传递的观点,解释人类的合作将变得简单。如果即便是社会的一小部分将合作的规范内在化并惩罚搭便车者和其他规范违反者,高度的合作将能够长时间得到维持。这样我们有两个迷题:我们为什么要将规范内在化?为什么文化能促进合作行为?

我们提供一个内在化能力已经开始发展的演化模型,因为这种能力在一个社会行为变得非常复杂和多面,不能通过个人理性评估得成功评判的世界中增强个体健康(Gintis 2003a)。内在化使得规范从一个人认真对待可最大化福利的约束转向目标胜于手段。不难显示,如果一项内在化的规范增强健康,为了可行的社会化的式样,内在化规范的等位基因是进化稳定的。

我们(Gintis 2003a)使用这一框架来模拟Herbert Simon对利他主义的解释。Simon认为利他性规范可以搭增强健康的内在化规范一般倾向的“便车”。但是,Simon没能提供这个过程的正式模型,而且他的观点被广泛地忽略。本章显示Simon的洞见能够解析地建模,而且在可行的条件下是有效的。一场直截了当的基因--文化共同演化的辩论就解释了为什么降低健康的内在规范被既定社会准则作为有害社会而反对:忠实于既定社会内在规范的族群将胜过那些持有反社会或中立的内在规范的族群。

 

结论

我们对人类合作的说明中贯穿着两个主题:(a)人类进化中族群的重要性和多级选择的力量。(b)潜在动态的基因--文化共同进化。我们以对两种错误方法的评论作为结束:对演化基本法则中自利概念的同义反复的扩展以及将文化表述为基因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一种附带的表达。

如同de Tocqueville的“美国人”,一个在生物学中的著名传统,社会科学将合作行为依据“正确理解的自利原则”来解释。从J.B.S. Haldane“将冒着生命危险去就八个溺水的兄弟姐妹”的双关语到现代博弈论中的亲属定理,这种传统已经阐明了诸如关系,重复博弈,以及群体成员的社会交往的其它方面可以赠与那些从事无私行为的人适当的优势。当注意到如果文化或基因方面的选择操作导致特征的差异复制在传递特征时的支付是唯一的,只有平均高支付的特征才能成功地进化,这点有时被显著地扩展。如果自利行为被定义是那种平均高支付的,那么自利准则成为进化的基本法则。

一些著名的演化生物学家正好坚持这一点。例如Richard Dawkins
(1989)在《自私的基因》的前四页中写到“在一个成功的基因中可以期待的显著特征是无情的自私。这种基因的自  私将经常使得个体自私行为的增加...让我们试着传授慷慨和利他主义,因为我们生来自 私。”3类似地,从人类行为的演化分析中抽象出哲学含义,Richard Alexander(1987)说,“只有社会被看作个体追求他们自己个人的利益的集合时,我们才能理解伦理、道德、人类行为以及人类心灵。我相信,人们通常依从于他们所能觉察到的个人利益才是人类行为的最基本的准则。”

如同de Tocqueville,我们反对将自利概念作的同义反复地扩展。我们不关心在这个过程中假定的单一的动态过程的受益。毫无疑问人群中经历低适度性的特征在可行的动态演化中将遭受损失:甚至文化的演化也会强偏向于导致个体物质上成功的行为的增殖。而且,我们关心对“自利”这个概念的曲解。在达尔文的词语中,那些“做好相互告警、相互帮助和互助防卫”都将被同义反复地被认为是“自私”。象达尔文认为的,普遍存在这些行为的部落将“扩张并笔战胜其他部落。”我们避开“自私”和“自利”两个术语以避免混淆,将合作行为根据对个体的成本和对群体成员的利益来下定义。我们的模型和模拟显示在作为人口结构的结果可行的条件下这些行为将增殖,而且存在着普遍合作的群体将得以兴旺。

转到我们的第二个要点。我们注意到,各种不同的作者如Karl Marx和一些当代的社会生物学家在他们的论述中将文化缩影为基因和自然环境交互作用的一种结果非常普遍的(即便很少直接提出)。如同自利准则,那些认为自然环境和基因交互作用影响文化进化的假说引发了众多的洞见。然而,文化会影响到某些自然和社会环境,这些环境由通过基因来遗传的行为特征的相对适宜性所决定。Cavalli-Sforza 和 Feldman (1981),Boyd 以及Richerson (1985), Durham (1991) 和其他一些人提供了一些文化影响基因进化的引人注目的例子。我们自己的通过基因遗传个体行为、文化传递群体层面上的制度的共同演化模型只是这类方法中模型的一种。例如,在我们的一个模型中,我们看到通过文化传递的习俗(资源共享)的存[3]在对于由自然选择所统治的通过基因遗传的利他特征的演化是一个基本的条件。将人类文化,尤其是它们所支撑的制度结构,描述成一种壁龛建筑,也就是说,一种特殊的、影响遗传进化的环境的产物是很有帮助的。(Laland et al. 2000; Bowles 2000).

对人类合作的起源的解释所作的挑战引导我们对一些生命的社会及环境条件的研究,这些生命以游猎为生或者是无国家的简单的社会。他们可以构成解剖学意义上的现代人在历史上的人类社会,这一点可以得到论证。同样的探索使得非合作博弈理论成为一种基本工具。但是,如同几个作家所指出的,大多数类型的当代合作是由以多边对等交往和第三方强制的混合为基础,由现代国家实现的激励和制裁所支持。或许,不在21世纪在我们的思考的基础上对晚更新世的合作的起源下强结论是谦逊的甚至是明智的。

致谢

我们对Eric Alden Smith所作的富有帮助的评论以及Santa Fe Institute和John D. 以及 Catherine E. MacArthur Foundation对这项研究的支持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Alexander, R.D. 1979. Biology and Human Affairs. Seattle: Univ. ofWashington Press.

Alexander, R.D. 1987. The Biology of Moral Systems. Hawthorne, NY:
de Gruyter.

Boehm, C. 1982. The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of morality as an
effect of dominance

behavior and conflict interference. J. Soc. Biol. Struct. 5:413–421.

Bowles, S. 2000. Economic institutions as ecological niches. Behav.
Brain Sci. 23.

442 S. Bowles and H. Gintis

Bowles, S. 2001. Individual interactions, group conflicts, and the
evolution of preferences.

In: Social Dynamics, ed. S.N. Durlauf and H.P. Young, pp. 155–190. Cambridge,

MA: MIT Press.

Bowles, S. 2003. Microeconomics: Behavior, Institutions, and
Evolu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 Press.

Bowles, S., and H. Gintis. 2000. Persistent parochialism: The
dynamics of trust and exclusion

in networks. Santa Fe Institute Working Paper 00-03-017. Santa Fe, NM:

Santa Fe Institute.

Bowles, S., and H. Gintis. 2002. Prosocial emotions. Santa Fe
Institute Working Paper

02–07–028. Santa Fe, NM: Santa Fe Institute.

Bowles, S., J.-K. Choi, and A. Hopfensitz. 2003. The coevolution of
individual behaviors

and group level institutions. J. Theor. Biol., in press

Boyd, R., H. Gintis, S. Bowles, and P.J. Richerson. 2003. Evolution
of altruistic punishment.

Proc. Natl. Acad. Sci. USA 100:3531–3535.

Boyd, R., and P.J. Richerson. 1985. Culture and the Evolutionary
Process. Chicago:

Univ. of Chicago Press.

Caporael, L., R. Dawes, J. Orbell, and J.C. van de Kragt. 1989.
Selfishness examined:

Cooperation in the absence of egoistic incentives. Behav. Brain Sci.
12:683–738.

Cavalli-Sforza, L.L., and M.W. Feldman. 1981. Cultural Transmission
and Evolu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 Press.

Darwin, C. 1871/1973. The Descent of Man. New
  York: Appleton
Press.

Dawkins, R. 1989. The Selfish Gene. 2d ed. Oxford: Oxford Univ.
Press.

Durham, W.H. 1991. Coevolution: Genes, Culture, and Human Diversity.
Stanford:

Stanford Univ. Press.

Eibl-Eibesfeldt, I. 1982. Warfare,
man’s indoctrinability and group selection. J. Comp.

Ethnol. 60:177–198.

Fehr, E., and S. Gächter. 2002. Altruistic punishment in humans.
Nature 415:137–140.

Fehr, E., U. Fischbacher, and S. Gächter. 2002. Strong reciprocity,
human cooperation

and the enforcement of social norms. Nature 13:1–25.

Frank, R.H. 1987. If Homo economicus could choose his own utility
function, would he

want one with a conscience? Am. Econ. Rev. 77:593–604.

Fudenberg, D., and E. Maskin. 1990. Evolution and cooperation in
noisy repeated games.

Am. Econ. Rev. 80:275–279.

Gintis, H. 1975.Welfare economics and individual development: Areply
to Talcott Parsons.

Qtly. J. Econ. 89:291–302.

Gintis, H. 2000a. Game Theory Evolving.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 Press.

Gintis, H. 2000b. Strong reciprocity and human sociality. J. Theor.
Biol. 206:169–179.

Gintis, H. 2003a. 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altruism: Gene–culture
coevolution and the

internalization of norms. J. Theor. Biol. 220:407–418.

Gintis, H. 2003b. Solving the puzzle of human prosociality. Ration.
Soc. 15.

Gintis, H., E.A. Smith, and S. Bowles. 2001. Costly signaling and
cooperation. J. Theor.

Biol. 213:103–119.

Hirshleifer, J. 1987. Economics from a biological viewpoint. In:
Organizational Economics,

ed. J.B. Barney andW.G. Ouchi, pp. 319–371. 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Laland, K., F.J. Olding-Smee, and M. Feldman. 2000. Group
selection:Aniche construction

perspective. J. Consc. St. 7:221–224.

Mealey, L. 1995. The sociobiology of sociopathy. Behav. Brain Sci.
18:523–541.

Price, G.R. 1970. Selection and covariance. Nature 227:520–521.

Simon, H. 1990. A mechanism for social selection and successful
altruism. Science

250:1665–1668.

Origins of Human Cooperation 443









[1] 合作的这种定义排除了互惠交往(互利共生),这种进化的解释相对比较简单;利他主义的非生产性的形式(这时得到的利益不会超过利他主义者的成本);那些中缺乏联合行动共同利益的  ??是我们希望解释的行为的典型特征。





[2] 一个有名的理论显示,一大群代理人中的重复能够支持有效率的合作均衡(Fudenberg and Maskin 1990),这种均衡高度要求族群成员永生并且甚至不能近似地应用于最乐观地关于长寿的假设和将来导向条件下的人类族群






[3] 注意这最后一句中的倾向以鉴别具有一般意义上的高支付的自利,但使用该术语在日常生活中的含义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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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9 22: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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