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alljinan 发表于 2014-9-12 15:02 
原来如此。大作出版了没?祝贺一下。另外提四点意见:
1、既然”唯劳分配“,又何来”利润之和“?
2、唯 ...
1、既然”唯劳分配“,又何来”利润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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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不等于不承认它的现时存在。
就算有朝一日它不存在了,利润之和就是零,等式仍然成立。
2、唯劳分配怎么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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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其他要素的分配权就行了。
3、社会大生产是要扩大再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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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唯劳分配没有任何矛盾。
4、你声称以《国富论》和《经济表》为基础,但你反对资本的分配权,那你还是继承了马的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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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并不反对资本的分配权,只是反对少数人占有资本。
就算有人也反对资本的分配权,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结论碰巧一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