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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7
我统计了2002-2005年的各省会城市的现价人均GDP,想调整为以2002年为基期的实际GDP,而是中国统计年鉴上都是以1978年或者1990年为基期的指数,而省际统计年鉴上好像口径不一,比如北京统计年鉴有2000年为基期的指数,而内蒙古却是有1952年和1978年为基期的指数等。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在统计年鉴上的以上一年为基期的指数上了,可是我不太会用这个指数,谁能告诉我该如何调整啊,真是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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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7 13:01:00
首先要扣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其次可以以一个统计年鉴为准,将2002年作为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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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28 09:20:00
能把你的数据发给我看看吗?我一时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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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 17:21:00

你需要一个GDP deflator来消除通货膨胀的影响。据我所知统计年鉴上不会有现成的GDP deflator,CEIC有以1978年为基年的中国的GDP deflator,你只需要把1978年调整到2002年或者任何你需要的年份就可以了。如果你没有办法获得CEIC的数据,你可以用某个近似的物价指数做deflator,但这样不是特别合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也有以2000年为基期的中国GDP deflator,这个数据库在其官方网站上有,而且免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3 17:42: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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