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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08-6-30 13:01:00

cxs2008先生:

     首先感谢先生参与讨论!不过,我想讨论问题前应该是先把问题搞清楚了再发言的好!

      其次,我想问先生的是:先生能在我的文章里找到说“人是利他的”的观点吗?先生说“利己与利他是统一的”,那么它们怎么统一?统一于利己还是利他?难道不是统一于利人吗?真不知道先生是否看过这篇文章!

      最后,希望先生把我的观点看清楚了再发言,那样可能会更有利于交流些!不要也像某些网友一样,不看文章就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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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13:26:00

赞,CXS2008兄弟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楼上诸位大搞唯心主义,实际上是继承了老马空想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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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来者可追先生发言时要把自己的道理讲出来,拿出自己的依据来说话好象才符合唯物主义的要求吧?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就更该如此了!不知先生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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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13:58:00

mkszyz先生:

     看到先生天下一家的观点,很感认同!我在去年也曾写过一篇关于家和共产主义的文章,下面我把它跟在后面,希望能听到些先生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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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14:03:00
从家庭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看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前些日子和大家曾探讨共产主义的问题,后因心情不好和上网不便没能及时与大家继续探讨。今天我将对此问题继续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在这里我首先想说的是:仅凭现存的理论要想对共产主义进行严密的微观论证,其说服力是很有限的,也就怪不得人们会对此产生质疑了!为了坚定大家的共产主义信念,我这里仅从宏观角度,也就是当今世界及人类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方面加以阐述,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启示。下面言归正传:
 
咱们先从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谈起。其实,共产主义所描述的各种理想状态在大多数家庭内部都是能够得到充分实现的,家庭内部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我想大家都能看到,在这里无需多讲。那么为什么这一大家看来遥不可及的理想状态在家庭内部可以实现呢?有人会说是因为血缘关系,可是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呀!况且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在各自组建家庭后彼此间也不能达到上述理想状态!很显然血缘关系与此无关!可能还会有人说因为他们共同拥有财产,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他们为什么会共同拥有财产呢?在本人看来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之间的高度依赖性,当然还会由此产生一个利益一致性。
 
下面我以三口之家为例加以分析,当青年男女达到一定年龄后,彼此在生理、心理、情感等方面产生相互吸引,进而组建起自己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毫无疑问,他们之间在生理、情感、生活上是高度相互依赖的,无论哪一方的合理需求不能得到满足都势必影响到另一方的利益,所以他们对生活用品的分配只能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按需分配;至于各尽所能自然就无需多言了,在利益一致的情况下,有谁会嫌收入多呢?此时再加入一个孩子,孩子做为夫妻爱的结晶、生命的延续,同时成为父母情感的寄托及老年的保障。这就使其理所当然的成为这个夫妻利益共同体的一员。同样父母做为子女的缔造者、养育者及子女将来的影子,也必然成为子女的情感寄托及老年得到保障的影子。这样就使得父母与子女之间在高度依赖下也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之中任何一个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都必将损害共同利益,所以在家庭内部必然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实行按需分配,各家庭成员各尽所能!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家庭成员之间的高度依赖性及由此产生的利益一致性使得理想的共产主义状态得以在家庭中成为现实。那么我们的人类社会能否也达到这种理想状态呢?答案当然是能!为什么能呢?这就要从当今世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及趋势来理解了!
 
先从世界来看,首先,现代信息、航天、通讯及交通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人类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依赖性大大增强,人们形象的用地球村来形容它。其次,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国与国之间的联系也越发紧密了。在国际分工更加深化的情况下,各国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世界经济也出现了一国衰退,世界受累;一国繁荣,全球受益的局面!还有,就是区域经济的一体化趋势大幅加强,各种各样的自贸区、经济联盟比比皆是,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界限逐渐淡化,特别是欧盟发展,使得人类看到了国家消亡的可能!以上各点无一不在加强着和显示着人类的紧密联系、彼此依赖。
 
再从人类来看,首先,个人的发展依赖于社会的进步,而社会的发展又离不开每个个人的充分发展。这个人类高度依赖性的描述是个不争的事实,这里无需多讲。其次,当今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全球问题将使得人类不得不携起手来共同面对,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这些问题得以真正解决!这些问题包括:环保、温室效应、人类的和平与发展、以及恐怖主义等问题。最后,就是在人类高度依赖性的作用下,按需分配形式其实早已存在。如: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义务教育以及各种各样的转移支付和无偿援助等。这些难道还不是一些初级形态的按需分配吗?至于各尽所能,当人类再高度依赖性的作用下结为一体时,自然会各尽所能!
 
通过以上分析,我想大家不难看出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依赖性将进一步加强及人类利益将趋于一致的必然性,这也就是共产主义实现的历史必然性!
 
 
其实,在本人看来共产主义并没有大家所想象的那样遥不可及,只是人类目前还有两个基本的认识问题(人性问题和价值问题)还没能得到有效解决而已!不过我想离这两个问题彻底解决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以上论述过程,我只是点到为止,并未详加论述,如有什么不妥或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刘保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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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19:49:00

刘保强:
首先感谢先生参与讨论!不过,我想讨论问题前应该是先把问题搞清楚了再发言的好!
      其次,我想问先生的是:先生能在我的文章里找到说“人是利他的”的观点吗?先生说“利己与利他是统一的”,那么它们怎么统一?统一于利己还是利他?难道不是统一于利人吗?真不知道先生是否看过这篇文章!
      最后,希望先生把我的观点看清楚了再发言,那样可能会更有利于交流些!不要也像某些网友一样,不看文章就瞎发言!

是的,他们根本就没有细看你的文章说了一些什么就发言。他们很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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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20:22:00

     "在分析到这里后,我们便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世人了。人是天生利人的,人的本性是善的。"这一句是你的观点吗?我就驳你这一句,就可以了。你动辄笔下洋洋万言,胸中实无一策。难道让我把你的万言一句一句的批判吗,我实在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何谓天生利人?你生下来,牙牙学语,话都不会说一句,饭还要人喂食,居然就知道利人了,我很难苟同。你试验过?没有实践过,就开始夸夸其谈了?

    有的人,我教他1+1=2,他不明白,听不懂;一天他说懂了,一碗水加一碗水等于一大碗水,所以1+1=1.还洋洋得意.所以,我就不想再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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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20:38:00

回刘保强先生

你说的很有道理,我说天下一家就是高级社会,就是大家象一家人那样的生活的社会,就是各尽所能,并在现有的物质条件下按需分配的社会。在我看来,家庭就是在现代社会顽强的生存下来的原始的社会。原始的社会的人们的淳朴相依同甘共苦,在家庭中都存在。原始社会没有货币,家庭内部也没有货币(也就是说夫妻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并不需要向对方支付货币)。

而所以可以达到如此的境界,是因为爱的存在,因为爱所以才可以财产共享,所以才可以同甘共苦,所以才会各尽所能。所以不完全是因为依赖,而是因为爱。所以我也把高级社会,天下一家的社会称为爱的社会,博爱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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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30 23:59:00

   回刘宝强:想不批判都不行!

  1、以点盖全的错误。“世界经济也出现了一国衰退,世界受累;一国繁荣,全球受益的局面!”把唯一占世界经济三分之一的美国的现象作为例子,可以代表性全球化的方向吗?非洲的土地因为全球化富足了吗,非洲的衰退会影响世界经济吗?美国统治下的全球经济就是你认为的全球化?

  2、只看现象,不看本质。你没有看到欧洲如火如荼的反全球化运动吗?欧盟的建立是为了在全球政治经济更有发言权,难道是为了世界大同?你的的大同世界的榜样是如何疯狂污蔑同在地球的中国的?

  3、逻辑错误。“他们之中任何一个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都必将损害共同利益,所以在家庭内部必然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实行按需分配,各家庭成员各尽所能!”这是什么话?“按需分配”解决了“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恰恰是按需分配扼杀了人们对需求的向往。你知道我需求什么需求多少?你家理按需分配了?老大的收入可以买车,老二收入只能买米。如果老二想发展货运经济,就拿老的钱给老二买车,这是你的按需分配?

   “如: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义务教育以及各种各样的转移支付和无偿援助等。这些难道还不是一些初级形态的按需分配吗?”,呵呵,初级共产主义的人民公社、大锅饭,也出现过,共产主义就要实现了吗?美国也有部分国有企业,他们就共产主义了吗?

  楼主很空想很浪漫,希望我辈学学务实的思想。21世纪的男儿不要迷失在共产主义的美梦中,又一次失去发展、富强的难得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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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 12:51:00

3、逻辑错误。“他们之中任何一个的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都必将损害共同利益,所以在家庭内部必然是在现有经济条件下实行按需分配,各家庭成员各尽所能!”这是什么话?“按需分配”解决了“合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恰恰是按需分配扼杀了人们对需求的向往。你知道我需求什么需求多少?你家理按需分配了?老大的收入可以买车,老二收入只能买米。如果老二想发展货运经济,就拿老的钱给老二买车,这是你的按需分配?
人家说按需分配必须现实,许多的太多,对于一个还不够发达的家庭来说是不现实的。你说话不要脱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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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 14:26:00

致楼主:

应该说“自私+利他”经济学人性假设是我最先提出,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我价值理论和分配理论,揭示出四大价格规律(有人指出实际是三大规律),但是我在这方面的论述明显不及阁下。在此提出我个人对自私和利他关系的一些看法,希望阁下更进一步。

一、自私性分两个层次:一是基本层次,这是一切生物必须具有的本性,是一个生物对所有生物的关系,是一切生物存在的理由;二是群居动物特有的,与利他相对立,这种自私不是一个生物对所有生物的关系,而是一个种群中一个个体对其它个体的关系。这两个层面的自私如果用不同概念来区分会少去很多不必要的争论,但是我们的先辈没有这么做。在多数自私与利他的争论中,坚持自私本性者往往用第一个层面的自私性来与利他对抗,这实际已经违背逻辑层次原则,就像用“人”这个概念与“男人、女人、老人”这些概念并列讨论一样的错误。

二、如果是独具动物,我们谈自私和利他都将没有意义,因为这里没有我们考察所需要的前提条件——群体(种群)。在经济学中讨论自私和利他是一定要以群体为前提条件的,所以我们说的自私一定是第二个意义上的自私,而不是第一个意义上的自私。

三、自私和利他在不同层面主导我们的行为,这点阁下已经看到。自私从个体角度主导我们的行为,利他从群体角度主导我们的行为。马克思在这里有点是对的,我们每个人既是个体的人,也是社会的人。

四、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的对立和统一,说起来就这句话,但是要做学问,要理顺这个关系,比如说明人在什么时候是个体的人,在什么时候是社会的人,在什么时候是二者都有一点的人,等等,这可能至少得创立一个理论。否则我们会陷入马克思的空洞主义,将“个体的人和社会的人的对立和统一”这句没有任何内涵的话当作基本原理,胡乱指导实际。

祝阁下成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 14:34: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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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 19:07:00

唉,你没说出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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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 22:18:00

 "在分析到这里后,我们便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世人了。人是天生利人的,人的本性是善的。"这一句是你的观点吗?我就驳你这一句,就可以了。你动辄笔下洋洋万言,胸中实无一策。难道让我把你的万言一句一句的批判吗,我实在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何谓天生利人?你生下来,牙牙学语,话都不会说一句,饭还要人喂食,居然就知道利人了,我很难苟同。你试验过?没有实践过,就开始夸夸其谈了?

    有的人,我教他1+1=2,他不明白,听不懂;一天他说懂了,一碗水加一碗水等于一大碗水,所以1+1=1.还洋洋得意.所以,我就不想再论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206727&id=323472&page=1&skin=0&Star=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了cxs2008先生这番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拜托先生看完文章后再发言,好吗?你知道我说的利人是指什么吗?为了更有利于交流些,我在这里简单概括一下我的主要思想:我认为人的本性既不单纯利己,也不生来为他,而是生来为人!也就是说,损人利己不在人的本性之中,而是应该给利己确定一个度,那就是利人或者说利己不损人!

在这里我想就先生的问题做一反问!请问:你生下来时是不是人?你生下来时是否会绝食不吃?你生下来时是否会咬掉母亲的乳头?请先生不要忘了自己也是人,只要在为自己时不损害到他人也是在利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 22:23: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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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 23:01:00

mkszyz先生:

     看来我们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先生谈到还有爱的原因,我也深感认同!不过我认为对他人的爱是后来的,先有依赖和共同利益,然后才会产生对他人的爱,进而发展为博爱!还未做深入思考,仅供参考!最后,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

     另外,在这里顺便说一下,由于时间较晚,要下机了!明天再回复曹先生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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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13:43:00

ccggqq先生:

    首先,感谢先生的讨论和祝愿!对于先生提到的““自私+利他”经济学人性假设”,我想说的是:类似观点有过很多,但无论是谁都混淆了“自利”和“自私”这两个概念,正如我在文中说的那样,一谈自利就想到了自私,其实自利和自私是两个概念。

    自利是指利的方向是朝自己,在这个方向中的所有人都可以是利的对象,而不仅仅是指利自己一个人。而自私则是指在一群人里面某个人只知道利自己而毫不顾及他人,甚至还会损害他人,利的对象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是因为私这个概念一般只用在个人那里,而不用于两个及以上的人。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自私肯定不是人的本性,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

    自利与自私的关系是自利是自私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自私是自利超出了利人的界限后的结果!

    至于先生谈到的第四点,这个工作当然要做!不过这还要在以后的文章中再做具体论述了!由于现在正在忙于完成我说的《价值论》,所以现在还顾不上!感谢先生的提醒!

    最后,感谢先生的参与和讨论!也欢迎先生及其他网友继续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当然也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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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14:28:00

cxs2008先生对我关于共产主义的那篇短文的批判!我想说的是:那只是我看到mkszyz先生有类似观点后,把我以前的一个帖子拿来与其交流思想用的,现在并不想做更多讨论,以防偏离主题!请先生以后针对主帖发问,你驳倒了我的主帖,它就不攻自破了!不过这次先生既然批了,我也就驳一下!但是下不为例!

一、先生说我犯了以点概全的错误,我想说的是:这是先生的理解偏差,我的例子只是在说明人类的相关性在大大加强,而与你说的具体的那些东西无关,请不要断章取义!

二、先生说我“只看现象,不看本质”,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正适合先生!难道欧盟的建立还不能证明国与国的界限可以消失吗?请注意我想证明的东西!

三、先生说我犯了“逻辑错误”,我想说的是:犯错误的是你!你知道什么是需求?什么是臆想吗?想不通的话,可以参考一下西方经济学里对需求的定义。另外,请注意我说的是合理的需求,请不要断章取义!请问:假设你的哥哥家在灾区,只有他一个人幸免于难,到了你家后,你会不会向他收饭钱或者不让吃饱饭?

其他的就不回了!希望先生以后针对主帖发问,你驳倒了我的主帖,它也就不攻自破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2 14:29: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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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20:03:00

最后一帖:

   1、我觉得自己无聊了,时间不该花在这上边。跟一个人争论他对未来想象的东西是否正确,就像跟教徒争论他心中的神是否存在一样。实在没有意义,你觉得存在就存在吧。

    不知道楼主的现实生活怎么样,对未来不确定的形态那么热心。美好的共产主义实现了,就万事OK了吗,楼主就无忧无虑了吗?

  2、楼主的观点是真理。楼主对所有不同意见都加以反宼(请不要辩解,现象上如此),看来楼主发现宇宙的真理了,世界正按楼主的想象发展,恭喜阿!

    你和所有共产的说教一样,实际上容不得半点批判。希望楼主没有特权,否则人民就全部共产主义了。没有百家齐放,没有个性,只有思想的专制。世界上随便拉两个人,回答都说“我爱共产主义”----好恐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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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 07:27:00

1、我觉得自己无聊了,时间不该花在这上边。跟一个人争论他对未来想象的东西是否正确,就像跟教徒争论他心中的神是否存在一样。实在没有意义,你觉得存在就存在吧。
    不知道楼主的现实生活怎么样,对未来不确定的形态那么热心。美好的共产主义实现了,就万事OK了吗,楼主就无忧无虑了吗?
  2、楼主的观点是真理。楼主对所有不同意见都加以反宼(请不要辩解,现象上如此),看来楼主发现宇宙的真理了,世界正按楼主的想象发展,恭喜阿!
    你和所有共产的说教一样,实际上容不得半点批判。希望楼主没有特权,否则人民就全部共产主义了。没有百家齐放,没有个性,只有思想的专制。世界上随便拉两个人,回答都说“我爱共产主义”----好恐怖的世界!。

我觉得你真幼稚。还自以为是。

与人争论问题就这有什么不可以,不要争论不过别人就说这样的话,我们说问题都是有根据的,并不是在这里乱说。

有关未来的东西,我们当然可以探索,你认为未来是不可探索的,到时候她该是什么样就什么样。这只是你的看法,我们不会信你的这样的看法的,我们还会继续探索。注意我们说的是探索,因为我们也不会看的很清楚,也会认识错误。

当然我们也不好说到了高级社会于是什么就都解决了,我们只是认为高级社会确实可以解决许多东西。

对不同的意见加以反驳,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们认为反对意见是有问题的,我们指出问题所在,说明我们的观点,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我们反驳未必就说明我们的观点是正确的,但只给你说,不允许我们解释我们的观点,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你是不是害怕反驳,你是不是希望你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听着呢?如果是这样,那么真正容不得批评的恰恰就是你了,所以真正喜欢思想专制的是你吧?

而我们在这里发表我们自己的观点,这不是在思想自由,在白花齐放吗?你不允许我们说自己的观点,这还是思想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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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 12:14:00

看来我们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先生谈到还有爱的原因,我也深感认同!不过我认为对他人的爱是后来的,先有依赖和共同利益,然后才会产生对他人的爱,进而发展为博爱!还未做深入思考,仅供参考!最后,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

那么那些因为爱而结婚的人,是因为先有共同利益,后来才爱上的吗?我看不是的,爱可以是主动的,人们可以爱陌生人,而我们与陌生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共同利益。如何将财产合在一起的?是因为爱,所以才会有了将财产合并在一起,才有了结婚,才有了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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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 20:50:00

看了“刘宝强”网友的文章,说实话,这里先声明,请“刘”不要生气。本人认为有点“酸”。这可能是个“知识分子”的一种通病。不像“毛泽东”主席,他是处处一针见血。“毛泽东”的精华,本人认为就是五个字“为人民服务”!又简单、又明了。没有那么“三个代表”啊等等……这么复杂。

有时候说得不妥,或解释得不妥,就如画蛇添足。

因此,关于楼主要“论”这问题,本人认为,还是从多举些实际例子来说明。

“为公”、“为私”、“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历来是世界哲学家争论不息的问题。要想得出一个统一、妥协的结论,我看是很不容易。

不过本人认为,我们是“人”,因为是“人”,当然必然有区别于其它“动物”。“人”是有思维能力的。“人”能认识世界的同时,必然也能改造世界,包括“人”的本身改造。是“恶”、是“善”。只能在改造世界中舍、取。绝对不会有统一。当然,这是本人的认识。以本人看“天诛地灭”必定会受批判,“人人为人人”必定会发扬。

因此,我建议你把此题改一改,把“终结”改成“批判”!

讲得不妥之处请商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3 20:55: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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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4 10:09:00
博弈论里面也说了这个道理,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并不一定能实现真正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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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5 20:50:00

cxs2008先生:

看到先生的那个帖子,实在觉得无言以对!不过希望先生如果要发言,就要拿出自己的道理和依据来,不可义气用事!自以为自己的认识才是真理,别人的都是谬误!这种思想是很可怕地!你有道理咱们可以讨论吗?你拿出你的道理和依据来证明我是错误的,我马上改!不过,像先生这样用“只喊口号,不讲道理”的方式来讨论,恐怕我现在还无法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得麻烦先生帮我指点指点!不过,先生可不能还用上面那种方式来讲道理了!希望先生能以平常心来看待一切,不要预设立场!就此别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5 20:51: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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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5 22:03:00
以下是引用xushenfu在2008-7-3 20:50:00的发言:

看了“刘宝强”网友的文章,说实话,这里先声明,请“刘”不要生气。本人认为有点“酸”。这可能是个“知识分子”的一种通病。不像“毛泽东”主席,他是处处一针见血。“毛泽东”的精华,本人认为就是五个字“为人民服务”!又简单、又明了。没有那么“三个代表”啊等等……这么复杂。

有时候说得不妥,或解释得不妥,就如画蛇添足。

因此,关于楼主要“论”这问题,本人认为,还是从多举些实际例子来说明。

“为公”、“为私”、“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历来是世界哲学家争论不息的问题。要想得出一个统一、妥协的结论,我看是很不容易。

不过本人认为,我们是“人”,因为是“人”,当然必然有区别于其它“动物”。“人”是有思维能力的。“人”能认识世界的同时,必然也能改造世界,包括“人”的本身改造。是“恶”、是“善”。只能在改造世界中舍、取。绝对不会有统一。当然,这是本人的认识。以本人看“天诛地灭”必定会受批判,“人人为人人”必定会发扬。

因此,我建议你把此题改一改,把“终结”改成“批判”!

讲得不妥之处请商量。


首先,感谢先生参与讨论!

其次,对于先生的评论,我想说的是:没关系!“酸”是看到葡萄后的一种正常反映!

至于先生谈到多举些实际例子,我也非常认同,可是我现在还顾不过来!不过先生可以帮着举一些认为有悖我的观点的实例,来看一下我是否能够用我的观点解释!

至于先生说到的不容易,当然不容易,要不然也用不着我们在这里讨论了!

至于先生谈到的“以本人看“天诛地灭”必定会受批判,“人人为人人”必定会发扬”,我想问先生的是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先生认为这没有原因吗?

至于先生谈到的“把“终结”改成“批判”! ”,我想说的是:我说的终结指的是这句话的终结,而不是说人为自己的终结!不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之上的为自己是我们应该大力提倡的,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够得到发展!

最后,欢迎先生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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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6 11:42:00

“刘宝强”网友:

我这里请你多举实例,这“实例”是什么?本人认为就是世界上对这两种思想斗争的“实际过程”。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实例很多。可他发展的结果是什么?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私”有时候是能起到一定的进步作用,有时可能还有很大的作用。可是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就会起到反作用!“它”引来了人们相互厮杀、战争、成了毁灭人类的杀手!

“人”本人认为就是一个有“思维”的动物。他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这也必定包括“人类”自己。其原因,我想只有彻底揭露了“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罪恶后(例子、实例),“人人为人人”的思想,必定发扬广大。这是不言而语的。

同时,本人也认为“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这句话与“人人为人人”这句话,绝对没有什么共同的结合点。只有通过彻底揭露和批判,才能使“人人为人人”的思想光照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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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6 12:23: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8-7-3 12:14:00的发言:

看来我们是有不少共同语言的!先生谈到还有爱的原因,我也深感认同!不过我认为对他人的爱是后来的,先有依赖和共同利益,然后才会产生对他人的爱,进而发展为博爱!还未做深入思考,仅供参考!最后,感谢先生的关注和讨论!

那么那些因为爱而结婚的人,是因为先有共同利益,后来才爱上的吗?我看不是的,爱可以是主动的,人们可以爱陌生人,而我们与陌生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共同利益。如何将财产合在一起的?是因为爱,所以才会有了将财产合并在一起,才有了结婚,才有了家庭。

我觉得仍然有共同利益,因为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然就有共同利益存在,他们是相互依存的,其中任何一方消亡后,另一方也会自然消亡,那样也就没有了人类的存在!当然,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这种危机,所以这种依存关系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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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6 12:35:00
以下是引用cbswy_7在2008-7-4 10:09:00的发言:
博弈论里面也说了这个道理,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并不一定能实现真正最大的利益

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只有利人才能使人类(包括个体和整体)实现真正的利益最大化,走出所谓的“囚徒困境”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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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6 13:36: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7-6 12:23:00的发言:

我觉得仍然有共同利益,因为男人和女人之间天然就有共同利益存在,他们是相互依存的,其中任何一方消亡后,另一方也会自然消亡,那样也就没有了人类的存在!当然,由于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这种危机,所以这种依存关系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

当然我们不可以绝对的说一些事情,要是绝对的说,就是那些陌生人之间也是有共同利益的。我只是想说,那些财产结合在一起的人之间的共同利益会更多一些。

那么我们是因为爱才将财产合在一起的,还是因为财产合在一起才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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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6 19:04:00
以下是引用刘保强在2008-7-6 12:35:00的发言:

这位先生说的很对!只有利人才能使人类(包括个体和整体)实现真正的利益最大化,走出所谓的“囚徒困境”的悖论!

“利人”真正的原意是什么?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能统一在一起吗?能求得“合二而一”吗?

我有多说了,不知“刘保强”网友对我的说法还有没有疑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6 19:04: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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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15:47:00
以下是引用mkszyz在2008-7-6 13:36:00的发言:

当然我们不可以绝对的说一些事情,要是绝对的说,就是那些陌生人之间也是有共同利益的。我只是想说,那些财产结合在一起的人之间的共同利益会更多一些。

那么我们是因为爱才将财产合在一起的,还是因为财产合在一起才爱的呢?

男女之间当然是因为爱才将财产合在一起的!人类则是因为共同利益才将财产合在一起的!这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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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16:22:00
以下是引用xushenfu在2008-7-6 19:04:00的发言:

“利人”真正的原意是什么?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与“人不为已、天诛地灭”能统一在一起吗?能求得“合二而一”吗?

我有多说了,不知“刘保强”网友对我的说法还有没有疑问?


至于先生在上个帖子里提到的举实例,我以后会做的!不过,目前顾不上!还请先生见谅!

从先生这个帖子来看,先生是还没有看我的文章!我说的利人是指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这个人是包含己在内的,而不是把己从人里面分离出来,甚至对立起来。所以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说法是欠妥的!“大公无私”的说法才是有道理的!希望先生能继续谈一些看法!

上个帖子没能及时回复,还请先生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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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7 16:27:00

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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