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牛网报道:2014年10月6日,GT Advanced Technologies蓝宝石玻璃屏生产商(GTAT)今日正式提出了破产保护申请。
GTAT与苹果蓝宝石屏合作破灭?苹果与GTAT合资组建了一家蓝宝石玻璃屏幕生产厂,纳斯达克交易所在恢复其股票交易后,瞬间该股暴跌90%以上,跌至价格96美分。该股截至收盘从11美元暴跌至0.8美元,下跌10.25美元跌幅92.76%。

由于蓝宝石玻璃屏没有被采用在苹果上个月发布的最新一代大屏版iPhone,导致GTAT的业务遭受了重创。分析师帕维尔莫查诺夫(美国投行雷蒙德詹姆斯)的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似苹果与GTAT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地破裂。”
GT预计,其继续开展业务将被法庭批准,同时最新措施将被采取来制定重组计划和解决当前问题。GT称,该公司共持有大约8500万美元现金,截至2014年9月29日为止。此外,申请破产“债务人融资”目前正在被该公司使用;这种融资一旦获得,额外的资金来源将被该公司马上获得,从而使其可满足与业务日常运营相关的惯例义务,包括及时支付其他义务、员工工资等。

纳斯达克可能暂时停止该公司股票的交易活动,作为GT提出破产申请的结果以及针对上市公司的惯例做法,等待有关其财务状况的更多信息。纳斯达克正在与GT展开合作,并将尽可能快地提供任何所需信息。
GTAT预计,法庭会批准公司继续开展业务在完成重组之后。
最早是在去年11月4日公布的苹果与GTAT合资组建蓝宝石玻璃屏生产厂的计划。GT Advanced的股票在9个月的时间里上涨了一倍多,从那时到今年9月9日新一代iPhone发布。
对于GTAT破产的深度点评:蓝宝石今年不乐观 明年不悲观事件:苹果蓝宝石合作伙伴GT Advanced Technologies(简称GTAT)昨晚宣布自愿申请破产保护,股价瞬间暴跌90%。
安信证券电子研究团队迅速给出了深度点评,内容如下:
明年不悲观,今年不乐观
我们今年一直没有推荐手机蓝宝石板块,在市场热炒之时,主要逻辑是按照目前技术路径无法实现新产业的快速普及逻辑:成本显著下降带动渗透率上升。此外我们一直担忧苹果今年无法推出手机蓝宝石。

关于GTAT破产,我们有四点重要点评:
1、今年我们不看好蓝宝石不代表明年不看好,只要消费者对硬度、美观和下游对大量传感器使用的需求未变,蓝宝石还是有未来,第一枪还是要苹果打响。目前看蓝宝石供应商仍在苹果研发供应商名单,明年推出可能性很大,且苹果在研发双面蓝宝石(手表背面蓝宝石用于传感数据,手机更可实现美观)、侧面蓝宝石方案,对蓝宝石的推动意义远大于仅正面蓝宝石方案;
2、对于蓝宝石产业链,在四季度消化后,我们维持明年一季度前后是推荐时点的观点。消费者对硬度、美观和传感器需求不会降低,新的技术值得重视,特别是大猩猩玻璃表面镀蓝宝石的技术,成本是纯蓝宝石的四分之一以下,但硬度一致,国内某大客户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技术,这也是我们推荐利达光电的原因之一。进入四季度,安全成长才是王道,纯炒故事无法估值切换,明年估值15-25倍的公司才是配置首选!
3、蓝宝石的发展受挫符合产业发展规律。但消费电子的创新不会受到影响,代表随时随地传感、显示和控制的传感器、虚拟显示和智能控制的趋势是未来我们最看好的趋势。
4、未来制造业重心必须从欧美向亚洲转移,才能满足成本下降、渗透率提升的逻辑,预计会出现GTAT被中国企业收购或研发团队加盟中国企业的情形,否则只能被中国企业替代;
美国破产重整制度及破产法第十一章解读美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美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在20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美国1898年破产法,除清算内容外,原来只有和解的规定。人们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这种规定只能解决简单的债务和解案件,为了适应复杂案件的处理,他们逐步建立了临时接管制度,并施行多年。
根据美国破产法,重整程序分为债务人提出的自愿重整和债权人提出的强制重整。债务人提出自愿重整申请的条件与提出清算申请的条件是一样的,即实际上不需要任何条件。只要债务人认为自己需要整顿并希望进行整顿,他就可以提出申请。因此,美国破产法对债务人(包括出资人)申请重整没有特别条件限制。

什么是破产保护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相关资料显示,按《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的安排,无力偿债的债务人若成功申请破产保护,将可保住企业的财产及经营的控制权。这种安排给予债务人和债权人相当大的弹性合作重组公司,以期公司能起死回生。
美国次贷危机近日进一步加深。前些日,有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宣布申请破产保护——而目前这家美国第四大投行的倒下已经波及了其在华业务——虽然雷曼中国的声明中表示破产保护的只是母公司,上海办事处的运行一切正常,但是华安基金还是发布了其国际配置基金的相关风险提示,称雷曼破产一事可能导致其无法开展正常赎回业务。另外,雷曼亚洲期货证券业务已经停业,港交所也暂停了雷曼权证在港交易,之前雷曼兄弟在中国的大量投资也可能受到波及。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是什么?
《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是在法庭的保护之下在满足债权人债权要求之前,给予公司时间重组其业务及/或资本结构。 与传统意义上的破产或清算(第七章)不同,进入第十一章破产保护程序的公司业务照常进行,且其目标是通过这一程序产生一个有持续发展力的、财务更健康企业。
为什么?
公司申请第十一章破产保护有不同的原因,但是总体上来说,他们是在解决财务问题的同时保护公司的资产- 例如债务过高、流动性不足、不合理的合同要约、以及/或处理不了的负债。这一程序有时也被公司用来自由出售资产以及免除相关义务。
怎样做?
第十一章破产保护是一个法律流程,公司向联邦破产法院递交申请,并根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进行重组。该程序将启动一个法律机制,被称为“自动冻结”, 就是临时禁止债权人采取措施收回破产申请之前他们拥有的资金或财产。自动冻结也临时禁止对公司的任何法律诉讼。取消自动冻结需要指定法院的授权,大多数情况下要在第十一章破产保护流程结束之后。
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作为申请第十一章破产保护的惯例,公司将得到法院的批准继续向员工提供常规的福利待遇。除此之外,美国联邦法律保护401(K)储蓄计划以及养老金固定计划中的资金,公司的债权人不得提取该部分资金。
对用户和供应商有什么影响?
申请第十一章保护的公司通常都能继续履行其对消费者的义务。同样,在申请保护之后,按照当前条款,也通常能够向供应商支付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费用。但是“自动冻结”通常禁止公司在没有法院授权前提下支付破产保护申请之前所收到的产品和服务的款项。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破产保护过程中,公司的供应商变成公司的债权人是很常见的。
公司如何走出第十一章破产保护?
第十一章流程在法院批准重组计划后终止。 重组计划将公司的经济价值分配到债权人,如果可能,股东。这一计划通常由公司和债权人共同制定。
什么是363条款
363条款是《美国破产法》第363条, 该条款允许企业通过进入法院监管程序,以保护所有相关方的利益为条件,尽快出售资产.不同于那种耗时数年的典型的破产程序, 363条款的优点是快速, 公司将可以在30至60天内走出破产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