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互联网视作是一个革命者的话,那电子商务进行的是增量革命,它并没有直接触及旧势力的利益,它是间接的通过建立一个新市场而逐渐蚕食旧市场的份额。而O2O则是一场直接向旧势力宣战的存量革命,互联网革命者们现在要直接跑到“传统”商家的店里头,说服他们把店开到线上。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范围更广、波及人数更多、规模更大的革命,同时也是难度更大的一场革命。
O2O的三条主线:新客营销、老客营销、交易
我觉得O2O这个概念挺害人的,它就好像是机器猫的口袋——啥玩意扯着扯着都能归类到O2O里面。当一个词的范畴太大的时候,它就开始干扰我们的讨论了,时常发生鸡同鸭讲的情况。所以在最开始的时候,我要先规范一下我所说的O2O概念。
在我的逻辑框架里,O2O包括三个主体——商家、消费者、平台。商家、消费者各自有三大需求,商家的需求是“新客营销、老客营销、交易”,消费者的需求是“发现新店、享受优惠、便利购买”。商家和消费者的这三大需求其实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对应着平台方的三大产品,分别“流量入口、CRM、交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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