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4-10-20 09:38 
马克思只是从资本主义生产的周期痉挛推论出要用计划生产、取代其无序生产。《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并 ...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基础上,人们不再通过价值形式间接地体现各自的劳动量及其劳动贡献,也不再通过商品关系反映人们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及其交换关系,抽象劳动还原为每一个人的具体劳动,社会劳动总量就是人们全部的具体劳动之和。
然而,“抽象劳动还原为具体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从属于二种不同质的社会经济形态的问题。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个概念,是从属于“商品经济”的这一经济学范畴中的一个“子概念”,而不是从属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一社会经济形态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语境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及其时间”,这是马克思一再强调的。由于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劳动,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适用对象一定是指与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相联系的具体劳动。但是,马克思之所以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中引入具体劳动而不是抽象劳动,原因在于其所依据的是源自于他本人对未来社会的人类劳动的性质分析。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的公有制基础上劳动产品的私人性质消失了,商品价值也随之消灭,然而价值内涵即人类劳动却得以保存且表现为具体劳动。或反过来说,在未来社会,具体劳动作为人类劳动的内核在商品价值消失后被保留下来。如此看来,马克思是将他本人对未来社会预想的东西,权当计量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依据的“事实根据”了。
马克思认为在未来社会的人类劳动剥掉其价值外衣后,其中的抽象劳动也就还原为具体劳动,作为计量商品价值的客观尺度——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实质上就是指“具体劳动的社会平均化”。为此,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大声宣布,马克思的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思想成果永远无法证伪。但我却要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客观标准”总是社会的、历史的和客观的,超出历史规定性的东西,“实践检验真理”也是无能为力的。所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能不能证伪的问题,而简直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在经济学理论方面,任何一种对未来社会的有关设想,都是不能作为学术立论的“事实根据”的,这是基本常识呀!
由此可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仅是从属于“商品经济”这一大范畴的,仅是其中一个子概念,它的周延性——即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人们以社会平均的劳动强度和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生产某一使用价值所需的劳动时间,以及这一子概念的内涵——即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人们在生产某一使用价值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体力、脑力和神经力的生理学意义的耗费,均已突破了“商品经济”这一大范畴的规定性。也就是说,马克思将商品经济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而仅是预期能够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所要实现的事情,搬到“商品经济”这一大范畴之中,充当了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核”,形象地讲,这是“移花接木”的手法。
既然讲的是抽象劳动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那么就应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抽象劳动的计量单位究竟应如何形成以及抽象劳动作为价值实体,它的量纲应如何体现抽象劳动的那些实质性内容,等等。然而,在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中,我们找不到抽象劳动的任何一点痕迹,即也找不到劳动力耗费在生理学意义的耗费所形成的价值尺度上的量纲,我们唯一能够看到的却是,人的劳动强度的社会平均化以及人的劳动熟练程度的社会平均化,要知道,在经济学意义上,人的劳动强度和人的劳动熟练程度都是从属于人的劳动生产率这一范畴的,而人的劳动生产率又是人的具体劳动的表现方式之一,例如“缝”的劳动生产率反映的是“缝”这一具体劳动所特有的、专门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而“织”的劳动生产率反映的又是另一种作为“织”这一具体劳动所特有的、专门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二者的劳动内容决定着无论这二者在各自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上都是相互不搭界的,都是不同质的,除非你将“缝”和“织”这二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所专有的、特有的劳动生产率抽象为一种无差别的、同一的劳动生产率,否则你就无法实现二者在各自的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上的通约。假如你声称你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实际上的“缝”和“织”,作为二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本身的区别就没有了,就不存在了,这是抽象后形成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前提条件,但是当你声称你已做到了这一点之际,你又违反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中的“劳动强度的社会平均化”和“劳动熟练程度的社会平均化”的规定性,显然,这是一个相互矛盾的悖论,你若顾头就顾不了尾,这是两难抉择。
问题就出在马克思将未来社会的设想,搬进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内涵之中。
古希腊的哲人说过,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树叶与另外一个树叶是相同的。斯密早就讲过,人的劳动内容是极为复杂从而导致人的劳动量是难以计量的,劳动时间仅是价值的一个内在尺度,无法形成价值的直观的、直接的外在尺度。人在生产使用价值过程中的确会发生生理学意义的耗费,同时人在生产使用价值过程中还会发生心理学意义的耗费,还会发生人在生产使用价值过程中的生物学意义的耗费,甚至还会发生人在生产使用价值过程中的社会学意义的耗费以及经济学意义的耗费,等等。因为人具有动物的属性,还有思想意识,还有七情六欲和权责与兴趣,还有利益纠葛和宗教信仰差异等等,这些都被人们带进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之中,对使用价值的劳动过程起着各种制约或促进的作用,岂能仅仅是生理学意义上的一种耗费?换句话所说,如果你不能实现“无数人在制造任一个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点和任何一个动作的任何一丝极微细的变量都可以动态地、准确的和即时地计量出来”,那么你又如何肯定说,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计量出任何一个产品价值量呢?或则说,如果你在技术上都做不到这一点,那么你又怎么证明,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到底是如何计量产品价值的呢?总之,马克思自己坚持认为,他所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概念,是他本人专门归纳出来的——是用来计量任何一个产品的实际价值量的,也是一种价值计量的客观尺度。但是,如果你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它,也不知道又该如何确定它及证明它,那么它还用什么用途?总不能放在那里,作为神龛里的神位被长期供奉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