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衡阳市把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首要任务来抓,出台了相关决定与产业总体规划纲要,明确培育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及生物制药、文化创意等6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敲定了“时间表”、“支撑点”、“路线图”。
鼓励企业在引进专利技术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获得专利权。围绕国家区域经济规划,出台合理有效的专利扶助政策和区域专利转移鼓励政策。
积极推动将专利指标纳入我国经济、科技等工作的评价考核体系。
我市2013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为2788、1717、693件,分别同比增长25.42%、64.62%、79.07%;查处假冒专利立案358件、调处专利侵权纠纷2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衡阳市知识产权局坚持“三个融入”,抓好省市共建“双百工程”和“十所百企”对接活动,出台提前资助政策,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湖南工人报》(2013年04月17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 李少华)日前,衡阳市举行专利代理机构与企业对接现场会签约仪式,为10家专利代理机构和近百家企业提供沟通洽谈平台,这是全省首次举行的“十所百企”专利对接服务。
目前,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31家,执业代理人119人。“十所百企”对接后,专利代理机构将走进企业,利用专利人才、熟悉的知识产权业务等优势资源,为企业讲解专利基础知识、申报程序、收费标准、专利应用政策等知识,为企业提供专利检索、专利预警和专利布局等服务,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
据悉,衡阳计划用3年时间,培育100家专利申请量过百的专利企业大户。对在国内成功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并投入实际生产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在国外成功申请一项发明专利并投入实际生产的企业,奖励10万元。
开展将发明人的奖酬计入生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推动企业制定和落实发明人的奖酬政策。
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生产拥有核心专利权的高附加值的产品,促进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专利资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提升专利质量、提高国外专利拥有量、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的工作导向。
衡阳市2010年,
第六条 资助标准
(一)申请阶段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1000元;
2、申请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400元,非职务发明每件资助200元;
3、向国外申请专利,职务发明每件资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采取PCT方式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每件专利申请资助1万元,进入国家阶段,按指定国家或者地区多少进行资助,每个国家或地区资助不超过1万元。
(二)转化实施阶段
对在衡阳转化实施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其申报费用给予补助。
推动形成全国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高校专利技术转移中心、专利风险投资公司、专利经营公司等多层次的专利转移模式,加强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专利质押贷款工作,推动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进专利产业化的股权、债券交易市场的形成,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上市、证券化等多层次的专利技术融资体系。
导企业以市场分析和专利分析为依据,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企业专利战略。
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衔接,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保护及时有效的特点。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动赋予县级专利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赋予专利管理部门直接对查处结果拥有执行权。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的督办和指导,建立健全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的制度。
(九)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 大力促进专利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制定有利于专利服务行业发展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商业化专利信息服务。大力促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专利咨询、交易、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专利服务业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公共专利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企业化转制改革试点,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专利信息服务企业。加强对专利服务业的监管。
改善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环境。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相互协调、运转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制度。研究建立专利代理执业保险制度,推动解决专利代理人执业限制问题。建立健全专利代理援助制度,调动有利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性资源,建立交流机制,促进东西部专利代理机构帮扶合作机制的建立,推动共同发展。建立体制完备、结构合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的专利代理行业自律管理体系。构建专利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完善行业的诚信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