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意愿所能影响的,是价格,不是价值。
价值,是商品的属性,而不是产品的属性。商品,则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如果一种产品它从来都卖不出去,也就不能称其为商品。
譬如楼上这位,有一天便秘了,费了很多的劳动,边吃边拉出来某物,却想用它来交换什么的话,注定是不能实现的,那个某物,也就成不了商品。
如果商品只是暂时卖不出去,则仍然有价值。企业一般会花很大代价设置一种叫作“仓库”的东西,道理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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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森定律又称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德国的赫尔曼•亨利•戈森于1854年创立的。根据该定律可知,每一单位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都会低于前一单位同类物品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 尽管西方经济学大力宣扬戈森定律,但是,戈森定律并不能为西方经济学效力。虽然人们对消费资料商品的欲望会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递减,得到满足的人不愿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消费资料商品,然而,消费者的这种意愿并不能影响商品的价值。 在小商品生产时代,如果大多数消费者都因为边际欲望减少而要求压低某种消费资料的价格,导致该种产品不能换到劳动耗费相等的其他产品,那么,该种产品的生产者就会减产,甚至停产和改行。该种消费品的价格会因供不应求而回归到价值主控的位置上。 在机器大工业时代,如果某种消费品受到大多数消费者的压制而不能得到平均利润,那么,该种产品的投资者也会减产,甚至停产和改行。该种消费品的价格会因供不应求而回归到价值主控的位置上。 显然,消费资料的价值不受戈森定律的影响。生产资料的价值就更不能受戈森定律的影响了。
hiddentrack 发表于 2009-6-27 20:42 价值是商品在符合产品交换的主导思想的条件下应该换到的货币数量 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