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5年人才招聘信息
一、招聘专业
(一)博士研究生
高分子材料工程、计算机图形学、管理学、治安学、侦查学、热能与动力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分析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安全科学与工程、应用心理学。
(二)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学、运动训练。
二、招聘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分别在34、29、2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四)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下列对象不属于招聘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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