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1 14:30 
为了提高效率,避免麻烦和纠纷,
那么,当实行这种按要素分配,企业劳动者可以每年各自拿出一部分收入,例如5%,投资到企业当中,享受投资待遇,归属于相关个人
-------但,这部分投资,得集中管理使用,单独核算。除非职工退休、离职等的1年之后等等,方可自由支配,平时不能动用,而用于长期积累,预备企业的可能亏损。
除了上述共同基金(这是归属于个人,而集中使用的,用于预备企业亏损的职工投资),
除了上述企业内部的预备措施,在企业之外,还可以搞一个社会保险。
这个社会保险,用于预备任一企业万一亏损、破产而搞的。
保险费,由企业职工按人数按固定费额来缴纳,不予退还。例如说吧,每人每年缴纳100元,或者60元之类之类。
那么,万一某个企业亏损了,破产了,则先以上述企业内部的共同基金进行补偿结算,如有不足,再由保险公司理赔。
搞这种社会保险,有利于这种分配方式下的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发展。也有利于保障企业资方的权益,也有利于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