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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4-11-16 19:54:11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19:41
如果我是全世界一万种期刊的编辑,我就给你退一万次稿,每次10元,花费10万元。

为什么啊?
根据你上面提问,你已经回到我对大宗类商品的划分上来了,什么塑料盘花多个工作日,铝盘多少个工作日,不都是人为设定的吗?换一个人可另外设定工作日。。。。即便这方面稍有缺陷,也无碍大旨,问题是要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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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19:56:08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19:54
根据你上面提问,你已经回到我对大宗类商品的划分上来了,什么塑料盘花多个工作日,铝盘多少个工作日,不 ...
讲啥逻辑啊?


你真有能力,你会用300字,就说清楚超额剩余价值理论的问题。

你以前,搞过科研吗?搞过学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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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19:59:48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19:56
讲啥逻辑啊?
你这不是没有话找话说,那是论文要求写摘要,限定字数。这不是9000字,还没展开,不是想发表吗,如写30000字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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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01:38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19:59
你这不是没有话找话说,那是论文要求写摘要,限定字数。这不是9000字,还没展开,不是想发表吗,如写3000 ...
你300字说不清楚的,那就不叫论文。是叫垃圾论文。

陈检,刚学写论文吧?以前写过几片论文了?


见过起诉书吧?好的起诉书,300字就能给人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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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05:00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01
你300字说不清楚的,那就不叫论文。是叫垃圾论文。

陈检,刚学写论文吧?以前写过几片论文了?
我发论文时,贵教授上大学没有?91年法学杂志社第一期,知网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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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08:59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05
我发论文时,贵教授上大学没有?91年法学杂志社第一期,知网可查。
那你也年龄不小了啊,年富力强,思维成熟。怎么学会搞学术了?

你的大做,应该投向美国政治经济学评论,或者美国经济研究,都是世界顶级期刊。

中国普通学者,怎么欣赏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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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09:35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05
我发论文时,贵教授上大学没有?91年法学杂志社第一期,知网可查。
啥标题啊大哥,说来给兄弟,给你看看你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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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3:24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09
啥标题啊大哥,说来给兄弟,给你看看你的水平。
只不过是猜测,但我肯定是你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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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4:44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05
我发论文时,贵教授上大学没有?91年法学杂志社第一期,知网可查。
说说标题啊陈检。你都真名实姓了,说说标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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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5:22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13
只不过是猜测,但我肯定是你拐子。
啥叫“拐子”啊大哥?

咱们还是同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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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7:07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13
只不过是猜测,但我肯定是你拐子。
你看人、识人,差很远很远。不是兄弟笑话你啊。我知道,你现在是副检察员,副科,兼办公室代主任。你看兄弟这“拐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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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8:19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14
说说标题啊陈检。你都真名实姓了,说说标题怕什么。
法学,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期刊,共同过失犯罪探讨,是当年最长的一篇论文,期刊一般不超过3000字,但它6000字,是中国法学界第一篇讨论共同过失犯罪问题的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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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8:44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05
我发论文时,贵教授上大学没有?91年法学杂志社第一期,知网可查。
大哥,你是不敢说文章的标题。原因,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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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19:59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18
法学,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期刊,共同过失犯罪探讨,是当年最长的一篇论文,期刊一般不超过3000字,但它6000 ...
你的文章不行。属于实务类,罗列加分析。你就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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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2:09
我准备发照片上面,有玩,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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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4:28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19
你的文章不行。属于实务类,罗列加分析。你就是这样写的。
我是认为观点要有充分证明,这可能与从事业务有关,而且认为尤其是别人不容易接受的观点,更要加强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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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5:1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22
我准备发照片上面,有玩,可以吧。
你别发了。我信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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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6:00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24
我是认为观点要有充分证明,这可能与从事业务有关,而且认为尤其是别人不容易接受的观点,更要加强论证。
一是证据,二是口供。就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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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7:25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26
一是证据,二是口供。就齐了。
请老弟赐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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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8:32
he_zr 发表于 2014-11-16 17:58
自己含混不清,自己认识不到。作为不同的生产组织来说,各自的日均产量,有着不同的劳动力耗费量,怎么会 ...
看了你这个帖子我才发现,你原来连劳动生产力的表达式都看不懂!
劳动生产力是指劳动者劳动生产的能力,而劳动者的劳动通常都是以时间为单位来计量的,所以劳动生产力就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其一是“产品数量/单位劳动时间”,其二是“劳动时间/单位产品”。在这两种表达式中,分母都是一个定量,只有分子才是一个变量,通过分子的差异就可以反映出劳动生产力的大小。如果要用“产品数量/单位劳动时间”来表达劳动生产力,这里的分母就必须采用同一个单位,否则,如果这里的单位劳动时间,在一个场合指的是1个人的单位劳动时间,在另一个场合指的却可以是10个人、或者100个人、或者1万个人的单位劳动时间之和,那么这个表达式还能够反映劳动生产力的差别吗?
由于在表达式“产品数量/单位劳动时间”中,分母必须是同一个单位劳动时间已经成为一种常识,因此,在使用这一公式时,如无例外,是无须加以说明的。
从你针对我的“6件/天”、“8件/天”等劳动生产力的表达式提出的质疑——“甲组织使用10人,乙组织使用20人,两组织的日均产量都可以是6件/天,你从6件/天的日均量中能看出它们什么样的劳动力耗费呢?”——来看,你根本就不知道用“产品数量/单位劳动时间”比较不同的劳动生产力时分母必须是同一个单位劳动时间的常识,因为甲组织的“6件/天”与乙组织的“6件/天”中的“天”根本就不是同一个单位劳动时间。实际上,你提出的这两种情况如果也用“产品数量/单位劳动时间”来表示的话,那么就应当将甲组织的劳动生产力表示为每人“0.6件/天”,将乙组织的劳动生产力表示为每人“0.3件/天”。这样,两个表达式中的“天”代表的才成为了同一个单位劳动时间。

你当然是一个消费者,你也许也是一个生产者,那么你能告诉我市场上现在出售的“爱疯5”和“爱疯6”的劳动生产力各是多少吗?

社会劳动生产力(这里讨论的实际上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确实来自于每一个生产者的个别劳动生产力,但对价值的作用却是不同的。你如果不能正确地区分这一点,那你在价值的问题上就永远只能是一个门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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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29:55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27
请老弟赐教吧。
赐教完了。再好的办法,在于使用者,事在人为。


至于你的科研,学术,大作,人家给你退稿,是非常合理的。人家肯定是认为,质量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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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30:3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27
请老弟赐教吧。
大哥你不服。对吧。你不服,很正常,很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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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32:36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30
大哥你不服。对吧。你不服,很正常,很应该啊。
不是什么服不服,交个朋友也可以,常言道:不打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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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33:44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32
不是什么服不服,交个朋友也可以,常言道:不打不成交。
这就对了。搞工作,搞论证,就是让人和物,开口说话。大哥你说呢?


至于你的科研学术贴------假若你爱听呢,我就准备说:并没有被批判被分析的价值-------你不爱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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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39:56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6 20:29
赐教完了。再好的办法,在于使用者,事在人为。
也不完全是质量问题,对吧,政治因素难道不是本稿的决定性因素吗?我先投的《中国社会科学》,没有录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通过电子邮件约稿,收费600元,估计他们之间有沟通。我查了一下它是中国科协主办期刊,不属于学术性期刊,就没有同意发表。接着投了上述期刊,又都没用,再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这时他们翻了面,不敢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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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40:3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19:24
这篇论文我投过经济研究、经济学家、清华学报,后二者作退稿处理,一般不作退稿,前者回复“抱歉,未录用” ...
超额价值正是产生于个别劳动生产力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差异,你要质疑超额剩余价值,怎么能不扯到社会劳动生产力呢?
我不是人大教授,也不是论坛负责人,我同你一样,也只是本论坛的一个参与者。如果你愿意,我们还可以就你提出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但依我观察本论坛讨论的情况来看,我更加坚信,思考问题的方法比研究某一个具体问题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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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41:53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39
也不完全是质量问题,对吧,政治因素难道不是本稿的决定性因素吗?我先投的《中国社会科学》,没有录用, ...
就是质量问题。


假设是政治因素,那么,完全可以修改一下词句,即可。很简单。


我看了你的贴,你的抽象思维能力,太,。所以,除非是大家闲聊,我不会正式批评你的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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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44:51
wzwswswz 发表于 2014-11-16 20:40
超额价值正是产生于个别劳动生产力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力的差异,你要质疑超额剩余价值,怎么能不扯到 ...
这个我知道,但文中已包括了,这是我的认识,我必竟不是属于专家类型的,也是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也许要带上一段话,这也是方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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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54:39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39
也不完全是质量问题,对吧,政治因素难道不是本稿的决定性因素吗?我先投的《中国社会科学》,没有录用, ...
你为什么就不怀疑,你的作品的质量呢?


当然,其实他们那些编辑,不会正眼阅读你的文章的。估计也就看了不到一分钟,三分钟,甚至看都不看就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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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6 20:57:16
陈才天 发表于 2014-11-16 20:44
这个我知道,但文中已包括了,这是我的认识,我必竟不是属于专家类型的,也是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也许要带 ...
陈检,你是借调到检察院的吧。

有学术爱好,很好,但是,自己要反复从不同的各种角度,来看待自己的论证。


再一点,你想啊,现实当中,已经存在超额利润,也有普通利润,也有亏损的。那你就不想一想你的论证难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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