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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 1
2005-07-17
与商品拜物教引发的资本拜物教,演化到今天的中国,又生出“生产力拜物教”和“市场经 济拜物教”。从一定层面上说,近几年的中国经济学界,就是由生产力拜物教和市场经济拜 物教主宰着 。 生产力拜物教也可以称之为“拜生产力教”,其特点就是把社会发展的目的,把人生的目的 ,规定为发展生产力。更有甚者,是将生产力规定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历史的发展,就是先 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生产力成了超脱人而存在,并驾驭人的力量。它是中国传统 “天命论”的现代翻版。在生产力面前,人是当然渺小的,也只有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工具和 手段,人生才有意义。与之相应,“拜市场经济教”则进一步强调,只有实行市场经济,才 能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形式,生产力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内容。 就像生产力发展一样,市场经济也是由“客观经济规律”决定的。在“客观经济规律”面前 ,人 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只有服从这个规律,才有生存的空间和价值。那么,市场经济是什么? 是西 方经济学教科书所描述的那些原理和公式吗?在那以“丛林法则”为根基的描述中,人是“ 经济人”,是生产力为主体的经济的部件、要素、资源。并没有人的经济,只有物的经济、 货币的经济。市场是货币的市场,物的市场,人只有兑换成货币,异化为物,才可以进入市 场。在这神圣玄奥的货币市场中,人完全是被动的,是在商品拜物教所布下的迷魂阵中,任 由货币的逻辑牵引,盲目地去竞争。人被异化为赚取货币的工具,而赚得货币的量,就是人 的价值量、人格和地位,这就是市场。市场已不是人们进行经济交往的场所,而是主宰,是 安排 每个个体人命运的绝对精神——黑格尔的客观唯心论在这里得到真正实现,但又是以最唯物 主义的方式实现的。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显然仍有其市场属性和内容,但它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因此,与以私 有资本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有着本质的区别。 现今中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努力在做的,就是将市场经济等同于私有资本制经济, 将私有资本制经济等同于商品经济,将商品经济等同于自由经济,自由经济的规律是竞争, 是优胜劣汰,是弱肉强食,是精英统治,而他们就是精英的代表。因此,市场经济就是精英 经济,是精英们自由地驱使群氓,而群氓又自由地在精英们的领导下奔向富裕的天堂!对作 为“资源”的劳动者来说这是惟一的目的。 这是观念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家关于市场经济的理念不同的,由凯恩斯发起的对自由主义 的 否定,主张国家的总体调控,强调以“看得见的手”来制约“看不见的手”。其目的在于维 护资本对雇佣劳动的总体统治。中国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则从极少数政治精英和作为政治精 英附庸的经济精英的立场出发,将他们抄自西方的原理做了大胆的歪曲,并向“群氓们”宣 布: 这就是市场经济,就是客观经济规律,就是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为了实现市场经济,就 要由少数精英掌控国家和集体的资产,就要以“看不见的手”来配置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全部 资源。因此,在中国各大学用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就赫然写道:市场经济体制是当今世 界主要的成功的资源配置方式,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这是已成“主流思想”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定义,教科书的编写者不过是将自由 主义经济学家们的“创意”加以教条化罢了。而当这样的观点在大学讲堂和党校的礼堂宣讲 ,甚至以官方文件下达时,大概没有想过被视为“资源”的劳动者的感受。 我们就是被视为“资源”的劳动者,但我们不接受他们的封号。我们的生命不仅表现为劳动 ,也表现为需要、交往和意识,也和精英们的生命一样,要求自由。而为了自由,就必须有 权利,经济的权利和政治的权利。从人生论,劳动是人本质的核心,社会的权利,也应以劳 动为根据。劳动社会主义的基本,就在于确立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公有制是劳动者社会 主 体地位的体现与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什么“资源配置”,而 是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实现,即如何通过控制占有权和行政管理权,在 总体经济生活中体现劳动者的利益和意志。 计划是占有权所集合的所有权主体利益和意志的展开,它作用于占有权派生并支配的经营权 ,而且体现于收益权、处置权之上。这是现时期公有制中国有企业权利体系的表现,也是其 基本的实现形式。而国家机构所提出的指导性计划,则是全体公民对国有资产与资源所有 权通过其占有权机构和行政管理权机构,对经济的指导与干预。 计划是民主法制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存在。而现实的经济生活,又是由法制所规范的权利体 系制约的。总体性的权利体系,规定了个体人及相应经济实体的权利,这些权利的存在与展 开,它们的相互作用,就形成市场。市场的主体是人,不是货币,也不是“资源”。这是公 有制为主体的市场与私有资本制市场的主要区别。私有资本制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如现今中 国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所定义的,是将“资源配置”作为其主要内容的,它也讲求权利关系 ,但却把“资源”作为主体,并以“看得见的手”制约“看不见的手”来“配置资源”。 在它那里,人或者是“资源”(劳动者),或者是从事配置的手段(经营者和资产所有者)。公 有制为主体的市场,则是在确立劳动者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各种权利展开与作用的集合,是 权利相互制约的“场”。这个“场”的主体是劳动者,他们以其劳动力所有权为根据,介入 权利关系体系,在权利的相互制约中,发挥劳动力,运用生产资料和资源,创造价值,提供 产品和服务,由此促进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及其生产力的发展。 计划的作用在于市场,而市场又在受计划主导的同时,制约着计划。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并没 有任何玄奥处,它无非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而已。“拜市场经济教”与“拜生产力教 ” ,都是少数人主导并控制经济生活,从而使人异化,使劳动异化,使权利关系异化的表现, 而其理论表述,无非是这些少数主导者欺骗民众的一种方式。不过,这种欺骗是连 欺骗者都骗了的。 计划的市场与市场的计划是统一的,二者在体制层面上的关系,是法权关系,是占主体地位 的劳动者及其所有权构成的公有制,是所有权如何通过占有权主导经济发展的权利体系。只 要明确这 个权利体系的层次与关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就是清楚的,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际生活 中,也是能够掌握的。 但在手段和方式层面上,计划又有许多专业性、技术性的环节,对此必须依据体制的权利关系,加以展开,创造和运用、验证、修订。而市场作为权利体系,它还包括权利所规 定的 归属、委托——代理,相互交往和制约,矛盾、冲突与调节等具体内容。计划对市场的主导 ,必须全面、充分地考虑这些内容。而计划所不能发挥直接作用的经济活动,则应按法制进 行必要的、有组织的协调。 说到市场,当然要涉及竞争,对竞争的崇拜,是“拜市场经济教”的重要内容,将“丛林法 则”作为“客观经济规律”的人,努力把竞争说成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永恒机制。新自 由主义者哈耶克等人,认为自由竞争是源于动物一般性的,是个性发展的动力和标志。为此 ,他们反对一切对竞争的限制,包括凯恩斯所主张的国家干预。实际上,他们所说的竞争, 都不是纯粹个人的竞争,而是社会性的竞争,是争夺权利及其所控制的人力与资源的竞争。 竞争中的个人,是以其所掌控的权利,来扩充自己的地位,是以其掌控的权利所支配的人力 和 资源,来影响和控制他人。这是人性中动物一般属性中野蛮成份的体现。资本的竞争与暴力 的战争一样,必然导致垄断,新自由主义者从来不反对大资本财团的垄断,甚至认为这种垄 断是自由的高级形式。 中国的一些新自由主义的崇拜者,又将其竞争观作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注释,即竞争只是 少数政治精英及其附庸的经济精英、文化精英们的特权,广大民众不过是被竞争的“资源” 。为了保证竞争,就必须维护政治集权,因此他们反对民主,并将法制论说为对民众的“法 治”。与此同时,又把竞争说成是神秘莫测的“游戏”,其规则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竞争 被少数人所垄断,并成为其理想中的“市场经济”的主要机制。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排斥竞争,但必须对私有资本制的竞争进行改造,形成与公有制经济 相适应的竞争,并由法制来制约它。 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是人的竞争,其核心是劳动,素质技能是劳动者的竞争惟一的 根据。在公有制经济中,为劳动者发挥其素质技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也就是竞争。这样,就 要求在体制上充分保证所付出的不同质和量的劳动有相应的物质报酬和社会的承认,即使其 价值得到全面的实现。与此同时,还要规定竞争的规则和程序,以及评判的标准。劳动者 之间为实现其价值的竞争是最基本的竞争,在其基础上,展开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 公有制企业间的竞争,分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企业与合作企 业之间的竞争;三是合作企业之间的竞争。一般说来,企业间的竞争都是在同行业展开的 ,但也表现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 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于不同区域同一行业的竞争,以及本区域内各企业之间为争 取更大的发展而在经营上的竞争。前者是不同占有权行使和执行机构与各企业的经营权行使 者有计划地进行的,这类竞争必须是在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规范下展开,要避免恶性竞争。 将人力和财力物力集中用于亟待发展的行业上,促使竞争在有较大发展空间的行业内展 开。而且,竞争应以提高和发挥劳动者素质技能,加强经营管理为主,并不是要争个你死我 活,而是在竞争中相互促进。这种竞争,与统制经济体制下的竞赛相似,但又要强调权利、 效率、利益的统一。本区域内不同行业的各国有企业,也可以展开竞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 指标上,一是职工素质技能的提高与发挥程度;二是创造公共价值的数量。这种竞争的竞赛 性更强,它不仅关系各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利益,也关系本企业在本区域国有企业的地位, 以及在全国同行业中的地位,占有权行使和执行机构则可以根据其在竞争中的表现,在制定 计划时确定其发展的规模。 第二、三种形式的竞争,是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之间展开的,因此,更要由法制严格规范 。首先是规定相关的法律,以避免恶性的、造成人力财力物力重大损失的竞争,鼓励和导引 能相互促进的竞争;其次,以法制保证竞争的公平,制定竞争的规则;第三,保护职工的利 益,特别是对私有资本企业,禁止其因为竞争而降低职工工资、延长工时、增加劳动强度; 第四、由行政权行使机构制定质量标准,并进行物价监控,杜绝假冒伪劣现象;第五,保 护专利等知识产权,制裁侵权行为;第六,对竞争中的企业,要在事先做好职工的社会保障 准备,一旦在竞争中失利,妥善处理离岗或失业职工的安置和社会保障;第六、以法制调节 和处理竞争中出现的纠纷。 总之,计划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争,是与私有资本制度下的自由竞争与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竞 争有本质区别的,它不是依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展开,也不以打败、吞并对 手企业为目标,而是在劳动社会主义法制的规范和保证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和经营管 理水平为主要内容,在竞争中相互促进,也可能有竞争企业的联合与合并等,但这是在保证 职工利益,保证资产和资源的更为有效的运用的前提下进行的。尤其要制止那种为了打败和 吞并竞争对手,在金融、证券及广告和经营上的非法行为,杜绝国家机构中的公职人员私自 介入竞争捞取利益。 由竞争而激活市场,由市场制约计划,再由计划主导市场,由法制规范竞争, 使竞争成为计 划市场体制的重要机制,对竞争机制的具体作用,将在下一层次关于经济结构及其运行机制 的探讨中展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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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7-18 09:52:00
请问楼主:什么叫计划?什么叫市场?什么叫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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