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免费。一般情形下阳光是免费的。这对每个人都一样。但我们不说享受阳光的人是free rider。
冷饮店提供冰激淋,但不免费供应,而且一般也有办法阻止不付费的人(小偷)。小偷,我们也不叫他free rider。从常态来看,小偷属于违反规则的极少数。现实世界中的乘坐公共汽车的逃票者,我们亦不称其为free rider。
那么什么情形下,人们可能成为经济学所称的free rider呢?当某种物品需要人们付出代价才能有,但,这种物品难于收费,按术语,叫做消费的非排他性。曼昆举了个美国独立日放烟火的例子。放烟火,要花代价,但从看烟火的角度,花钱放烟火的人无法阻止没花钱的人看烟火,这样花钱的人给了没花钱的人正的外部效应而无利可图,这时,所有没为烟火掏钱的人,都是潜在的或实际的free rider。现实意义更强的例子是未被赋予产权的新技术发明,除发明者外,人人都可成为free rider。
free rider的存在,在于说明这些物品的提供受到了抑制。为刺激激励发明者,使社会获得更多的新技术,就有必要赋予发明者的新技术以专利权(有年限的产权);要在私人都不愿意提供的场合使人们能看到烟火,还可以由一个公共机构通过强制收费的办法来使人们获得满足。前一种是通过界定产权的办法促使私人提供以前不愿意提供的物品,后一种则是由政府来替代私人来提供私人不愿意提供的物品。这些办法,都迫使原来的free rider转变为付费消费者,使提供者有激励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物品和服务。